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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实施意见 助学校美育多元有效

发布时间:2022-03-07 作者:景应忠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景应忠)日前,贵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配齐城乡学校美育教师,各学段开足开齐上好美育课程,美育方式多元有效,美育评价体系基本完善,贵州美育资源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育人成效明显;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有特色的新时代贵州学校美育体系。

贵州提出,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学前教育要把美育融入五大领域,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小学每周要开设2课时音乐课、美术课和1课时书法、舞蹈等综合美育课。初中每周要开设1课时音乐课、美术课、书法课。普通高中要设置模块化艺术、音乐、美术课程。职业教育要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学校要将公共美育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建设美育场馆并与周边学校共用共享。未配齐美育教师的地方,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

贵州将建立以区域为中心的中小学美育教师“走教”制度。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用活用足“银发计划”。加快配齐配好音乐、美术专(兼)职教研员。逐步推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支持中小学设置美育工作室,高等学校设置公共美育教研室。将音乐、美术成绩以计分制方式纳入中考。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中职学校学生必须修完相应艺术课程且成绩合格方能毕业。高等学校学生修满公共美育必修课程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贵州要求,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一定比例。建立省、市、县三级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以县为单位开展学校美育评估试点工作。省教育厅牵头成立全省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每3年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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