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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几年毕业合理?罗永章委员建议:弹性化管理,避免不合理延期

发布时间:2022-03-09 作者:唐琪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唐琪)博士生延期毕业现象普遍存在,但原因各不相同。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罗永章今年带来一份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学制的提案,建议博士生毕业时间弹性化管理,保证大部分学生可以不必延期而正常毕业。使满足合理延期条件的博士生获得充分时间,对不专心学业或科研能力不足的博士生进行严格监管,避免不合理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校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规定实施以来,博士毕业生延期现象普遍。”罗永章调研分析,博士生延期可分为合理和不合理两大类原因。如果是因为课题难度大、实验周期长、文章发表周期长但意义重大,则应当认为是合理延期因素,延期后可以达到毕业标准,也能产生原创性科研成果。但也有部分博士生对学业不够专注,将精力分散于兼职、工作、家庭和生育等事务上,或者科研能力不足,难以按时完成学业,导致延期。他认为,这类延期是对科研和教育资源的浪费,应予以淘汰。

罗永章表示,博士生教育是最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对国家人才储备举足轻重,为使博士生培养更加高效合理,他建议对博士生毕业时间实行弹性化管理。

一是博士生毕业时间弹性化管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甚至不同课题的研究周期存在巨大差异。例如,与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同,大部分理工类学科更偏向于实验和应用,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开展实验研究,因此不能“一刀切”。建议遵循科研规律,深入调研,了解各研究领域的普遍研究周期,合理制定博士生学制,以保证大部分学生可以不必延期而正常毕业。同时,制定科学的延期管理制度,使满足合理延期条件的博士生获得充分的时间,并通过设置资格考试、中期考核等方法,对不专心学业或科研能力不足的博士生进行严格监管,避免不合理延期,必要时及时淘汰。

二是博士生毕业实行多元化考核。建议制定多元化考核标准,将技术成果、专利成果、科研贡献等纳入博士生毕业考核指标,鼓励学生追求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打破唯论文、唯影响因子的误区。

此外,罗永章建议,合理制定博士生招生规模,增强博士毕业生的荣誉感、责任感。综合以上措施,更高效地为国家培养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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