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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者说

补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块短板

发布时间:2019-11-19 作者:蔡 涛 来源:中国教师报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农村教师队伍是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对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湖北省仙桃市对全市农村教师状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持续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

实施“三制”办学模式,促进农村教师队伍交流。一是推行“学区制”,促进镇域内教师交流。我们在沔城、张沟、通海口等9个镇建立学区,将一所优质镇直初中与原乡镇教办合并,成立中心学校。在学区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从“一校独有”变为“学区共享”,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短缺、课程开设不齐等问题。

二是推行“一校制”,促进强弱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城区强弱学校进行合并的基础上,着力推动38所镇直学校就近与一所农村学校合并,开展“一校制”改革,实行“四统一”,即教师统一调配、课程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管理、质量统一评价,变优秀教师“顺向流动”为“逆向流动”。在城区学校,仙桃三中与元泰新校区、仙桃二中与新城新校区、仙桃小学与满庭春校区、沔州小学与老八中校区等全部实行“一校制”,让城区优质资源均衡最大化,满足老百姓对好教育的需求。

三是推行“联校制”,促进城乡之间教师交流。在优质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开展合作共建,在师资配备、学校管理和教研上实行优势互补。目前,全市共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永久性保留农村公办学校79所。

建立引进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拓宽补充渠道,充实农村师资力量。我们积极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到教育局现场办公,研究教师人事问题,争取适度引进一批省资教生和紧缺学科的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来共引进省农村新机制教师、紧缺学科教师261名,并全部充实到农村学校。

开展合作共建,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我们与仙桃职业学院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在校大学生到村小任教,每周集中授课1天;加强与省内高等院校联系,开展“大学生顶岗实习,教师离职培训”活动,大力引进艺术类大学生到农村学校实习,将置换出来的教师派到相关高校进行培训;推进市直学校对口帮扶村小计划,将21所市直学校分别与村小结对,由市直学校直接选派教师到结对学校任教。

开展转岗培训,促进学科教师结构平衡。从2010年开始,仙桃市每年投入100万元有针对性地选派100名左右的学科教师,依托仙桃职业学院进行转岗培训。目前,已有280名转岗教师走上了新学科教学岗位。

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强化农村教师队伍管理。建立教师支教走教制度。仙桃市印发了《关于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意见》,明确规定教师支教的条件、支教的学校、支教的时限和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推动300名城镇优秀教师下乡支教、走教。

建立名师资源共享制度。制定了《仙桃市名师评选考核办法》,将 “送教下乡”“跨校带徒”“巡回讲学”等作为名师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名师资源共享。目前,仙桃市已建立市级名师资源库,引导全市29名特级教师、2名湖北省名师、近100名骨干教师深入基层学校任课兼课,分学科组建区域团队,最大限度发挥名师示范效应。

建立干部任期交流制度。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5年为一届,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任职满两届后必须交流。今年暑假,我们调整管理涣散的领导班子7个,交流任用校级干部35名。

建立政策导向优先机制。绩效工资优先。绩效工资发放向农村学校倾斜,农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高出城区学校教师12%,乡镇学校教师高出城区学校教师8%。支教、走教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绩效工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津贴,切实保障支教、走教教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职称评定优先。将晋升高级职称60%的指标投向农村中小学,将“具备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作为评选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对支教两年以上且仍在支教岗位上的教师单列指标,优先评聘。评先表模优先。在评选各级各类先进和模范时,对成绩突出的交流教师实行指标单列。

(作者系湖北省仙桃市教育局局长)

《中国教师报》2019年11月20日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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