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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是立德树人的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19-03-20 作者:张金岭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弑亲案件、校园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自杀及违法犯罪案件等多次被媒体曝光。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此类案例和问题的背后,既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安全自护等方面教育缺失的原因,更有生命教育亟待补课的警示。生命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前提,加强生命教育,可以避免未成年人伤害他人或自身行为的发生。

这一呼吁当然很值得重视,值得教育工作者深入思考。事实上,尽管没有冠以生命教育课程之名,但生命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并不缺失,相关内容融入了日常教育过程的诸多方面,同时积累了很多有效经验。比如,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8年还开展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不少省份如黑龙江、湖南、上海、云南等地,也颁发了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相关指导性文件;就在新学期开学初,教育部、公安部还召开了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可见,从上到下,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对关乎学生安全的教育和管理措施,一直是很重视的。一些教育界人士的呼吁提醒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更高水平更有针对性的生命教育紧迫而有必要。

生命教育非常重要,但不一定要以课程的方式实现教育目标,有没有更加多元的方式来提高生命教育的水平,还需要从课程专业设计和育人规律的角度来考量,因为教育毕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和过程。也许在教育实践中,除了课程化教育方式外,其他生命教育方式更有待探索,比如社区教育等。其实家庭教育和更大范围内的其他社会教育方式与内容,只要设计科学,针对性强,其效果可能并不比课程化教育差。同时也应该看到,生命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教化和行为方式引导一定会有积极作用,但像未成年人弑亲案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和生命教育之间是否能建立简单的逻辑关系,则是值得研究的,因为类似恶性案件的发生,还有更为复杂的家庭、社会和心理原因,恐怕再高水平的生命教育,都难以彻底根绝这样的恶性案件发生。教育固然能改变一个人,但教育的作用不宜夸大到没有边际,否则,很容易引导舆论把一些不太相关的社会问题归之于教育,成为一种教育不能承受之重。针对我国大量存在着对学生人格教育的忽视和缺失这一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有毅作为中学校长,呼吁要加强中小学生人格教育,因为学生创造力和创新力正是蕴藏于其独特的人格之中。和对生命教育的呼吁一样,这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建议,除了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从教育面对的舆论环境看,还有利于引导公众超越简单功利的分数教育,从立德树人的高度表达对教育的期待,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立德树人才是教育的底层逻辑。通过更高水平的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培养积极、乐观、勇敢、自信的健康人格,这是立德树人的教育应有的高贵品质,也是教育工作者应当努力的重要方向。

(作者系本报记者)

《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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