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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缓解民生痛点

发布时间:2019-03-21 作者:徐家林 张茜 来源:中国教育报

观点提示

    我们不仅要正确认识、敢于直面民生痛点,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靶向”政策,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要持之以恒把民生工作抓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政府“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点出了民生工作的重点和当务之急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不仅要正确认识、敢于直面民生痛点,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靶向”政策,精准施治,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正确认识民生痛点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执政的重要体现就是服务民生。民生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各个方面。当某一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群众的急迫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对民生造成伤害,群众就会有痛苦。所谓民生痛点,即民生的紧要点、人民的急切点,因此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着重点。

痛点即问题,痛点即矛盾,而且是特定时期某些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对尖锐的矛盾。虽然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不能因为矛盾的普遍存在而对民生的紧迫问题、人民的切身痛苦轻视甚至忽视。民生工作千头万绪,必须面面俱到,但抓重点工作、解当务之急同样十分重要。不能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在做好日常民生工作的同时,必须特别关注民生重点、民生难点、民生痛点。

民生每一方面的情况不同,痛点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但实质都一样。教育的痛点不同于医疗的痛点,就业的痛点、住房的痛点、养老的痛点也都各不相同,但都是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不到满足、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精神上产生了痛苦。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高度重视这些痛点,着力解决给群众带来痛苦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缓解痛点,就是缓解群众的痛苦,就是创造人民的美好生活,我们必须随时做好思想准备,迎接一个接着一个的民生挑战。

敢于直面民生痛点

我们不仅要正确认识民生痛点,还要敢于直面而不回避。政府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清醒看到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这就是直面问题。

我们说问题、讲痛点,并不否认成绩。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人民群众也是充分认可的,不会因为我们承认不足,人民群众就会否认我们取得的成绩,相反,人民群众会因为我们的坦诚和勇敢而更加信任我们。只要讲清问题并着力去解决问题,人民群众就会支持我们。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不能以成绩掩饰矛盾,不能因成绩否定问题。直面痛点,就是承认问题,承认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我们承认痛点的存在,不是悲观,更不是消极,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分析问题、勇于解决问题恰恰是积极、自信的表现。

直面痛点,要求正确了解痛点、准确把握痛点。正确了解痛点,就要知道痛点所在、痛点的性质、痛点的形成原因、痛点的解决途径。这就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做务实的调查研究工作;不仅看材料、听汇报,更要从实际调查中了解民生的真实情况。同时,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了解人民的生活,体会人民的疾苦,倾听人民的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直面痛点不是对群众的痛点冰冷面对,而是对人民的疾苦怀着一颗悲悯之心,感同身受。

务实解决民生痛点

民生痛点的存在会极大降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会降低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着力缓解民生痛点。

着力缓解民生痛点必须实事求是,从国情出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生问题总会存在,民生痛点也总会以不同的方式不断出现。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再简单、再微小的问题放到全国近14亿人口中,都会变成天大的问题、复杂无比的问题,给问题的解决增加了极大的困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任何盲目乐观、信口许诺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承诺一旦无法兑现,反而会增加人民的痛苦,从而使政府失去信誉。

着力缓解民生痛点必须真抓实干。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是有条件的,面对条件不具备、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借故拖延,甚至置之不理,而是要创造条件、排除困难,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锲而不舍,让群众看得到变化、感觉到改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实打实地做,循序渐进地推”。

着力缓解民生痛点就要完善民生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民生服务“好差评”制度,让群众来评判政府的民生工作。就要加强民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找准民生的痛点,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就要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治政党与国家治理研究所,徐家林系该所所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为2018年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阶段性成果)

《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21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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