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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同行评议 营造学术清风

发布时间:2021-01-14 作者:张雷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

岁末年初,不少单位拉开了职称评审的大幕,各高校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盘点。而不管是评职称、发论文,还是选拔人才、评估学科,如今众多评价都绕不开四个字——“同行评议”。有媒体最近调研发现,有人忧虑在现有学术生态下,同行评议会演变为学术权威的一言堂,还有人担心“清理了‘唯论文’,迎来了‘唯关系’”。

在“破五唯”和“立新标”的过程中,学术同行评议被学术界寄予了“学术守门人”的厚望,然而现实层面上,这一机制的建设却任重道远。这些担忧不无道理,而用好同行评议,使其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在具体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实现相关各方的群策群力、共同呵护和积极参与。

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术期刊或学术团体,或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真正把绝对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具体而言,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要求,尊重学术同行评议的规则,将评审和评议的权限按照规章制度,委托或放权给专业人士独立开展评议。评议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循“不插手、不介入、不干涉、不干预、不掣肘”原则,真正做到公正公平,以身作则带头维护好学术同行评议的实施过程。

作为评议规则的制定者,更要不断完善同行评议规则,力争从制度层面堵住人为因素对评议公平性和公正性干扰的漏洞。譬如,严格按照标准增补和增选同行评议专家库的规模,遵循“大同行”和“小同行”评议相结合、国际同行和国内同行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盲审盲评”专家相关信息不外传,设立同行评议专家信用“黑名单”,实施跨省(市)异地评审,开通同行评议问题监督举报热线,严格依法监督评议过程,将同行评议过程中检举落实的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处置,从而做到最大程度规避同行评议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等,既保证评议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又保证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

对于学术同行评议主体的评价者而言,要清楚定位自身作用,摆正自身位置。参与同行评议,更多的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评价者应虚怀若谷,站在学习者的角度客观看待别人的研究,尊重别人的辛勤劳动。如果很熟悉这个领域、题目或研究方向,更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深入评议。如果遇到自己不熟悉的主题,则要谦虚谨慎甚至多求教于人。参与同行评议时,最忌讳的就是不懂装懂,吹毛求疵,妄下结论,对评议的内容或者项目课题、论文一味苛责。另外,同行评议的评价者不能丢掉守护评议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的初心,需要爱护自己作为评议者的声誉和口碑。客观公正的评议,既是对被评价者劳动的尊重,也是对维护学术研究崇高地位的具体表现,更是维护学术共同体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行动。

对于同行评议客体的被评价者而言,要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和立场,要有学术风骨、学术品格和学术操守,不助长学术同行评议过程中的一些不良风气。对于评价结果,要泰然处之,把功夫下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过程之中;对学术同行既要发自内心地尊重,同时又不刻意迎逢,进而使同行评议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系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1年01月1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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