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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中的教育伦理关系

发布时间:2022-11-24 作者:马儿骎骎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育伦理精神中的正义原则是教育起点甚至人生起点公正的重要保障。在广义范围内,教育的形式包含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就是非正规教育的一部分。非正规教育因其灵活性,能够更好满足个体的学习需要,成为正规教育必要的补充,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有效互补,构成了基本的、正常的教育伦理关系。但如果对校外培训机构缺少科学管理,任其“野蛮”成长,将会改变正常的教育伦理。

首先,随着校外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市场化运作,文化课教育资源大量流入校外培训机构和市场,培训机构制造焦虑,家长传导焦虑,校外培训的“热卖”,使其“补充”地位提升,对教育公平造成不良影响。其次,其“非学科类辅导”的角色逐渐改变,进一步破坏维持教育公平正义的伦理。“双减”政策实施前,学科类培训的占比较高,过量的教育资源脱离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分配,被校外培训机构和市场控制。再其次,“双减”政策实施前,校外培训机构的“非营利性”立场逐渐改变。父母的学历、社会地位、收入以及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优质教育资源分布的差异等因素,加大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

“双减”政策的出台是治理,更是回归。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使它们回归本业,将过于逸散的教育资源重新回归校内,让教育教学回归规律。为此,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成为当前学校必须担负起的重要使命。

课后服务通过校内教育的时空拓展,完成了对非正规教育资源的收拢,但其服务的质量,受到地域、学校教育资源等因素影响。所以,如何做好课后服务,成为摆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尽管课后服务意味着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期待的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师工作强度和素质等都是十足的考验,但可以肯定,学校课后服务能够医治校外培训辅导的乱象,是恢复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基本伦理的正道。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各个利益共同体,需要多方通力合作,改变家庭和学校相互传递责任的现状,打破“各自为营”的教育壁垒,在教育时空交互状态下胜任各自的职责。

一方面,学校和家庭都必须回归教育初心。学校是学生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家校协同最重要的内容。家校协同,就是要少一些学科家庭作业,多一些精神关怀和素质养成。家庭教育要减少智育,家长要多向孩子传递人文关怀和情感教导,降低对学业成绩的关注度,让孩子增加体育锻炼,体验劳动乐趣,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全面发展。

另一方面,教学必须回归学校是主体课堂的主阵地。“双减”政策下,如何在“减负”的同时“保质”是学校面临的现实问题,这对学校教学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教学职责转移到家庭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也反向证明,将学校作为教育主体、将课堂作为教学主阵地,学习的事情交给学校管。学校应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让学生在学校达到优质学习,减少对校外培训的依赖。学校应加强课堂管理,教师应立足课堂减负增效,防止把课后服务变成学科课堂的延伸,通过高质量的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降低家长的教育焦虑,缓解家校矛盾,促进家校协同。

(作者单位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中国教育报》2022年11月24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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