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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职普融通的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25-09-02 作者:朱孝平 来源:中国教育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提出,建设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普融通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但对于什么是职普融通,为什么要推进职普融通,怎么推进职普融通,基层实践中还存在种种认知上的偏差与行动上的迷茫。人们容易误解,认为职普融通就是在中等教育阶段加强普通教育,需要设置另一种类型的学校来替代中等职业教育,给中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其实,职普融通是国家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是一种教育的理念,推进职普融通要强化的恰恰是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要发挥的是它在全面育人当中的独特作用,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职业启蒙教育。国家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与战略性等特点,发展教育需要有整体性、长远性的考虑。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处于一个新阶段,与这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应,教育体系当中的就业出口必然逐步后移,但职业启蒙却是越早越好。在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让孩子们更早地了解职业、接触职业,产生职业生涯的规划意识。长期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业启蒙教育是相对缺失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表达的正是这种教育发展的战略需要。其实,职业启蒙教育并不需要另搞一套,党的教育方针一直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劳动教育是职业启蒙的最好载体与手段,从体验入手,扎实推进劳动教育的落实,是职业启蒙的体现,也是职普融通的应有之义。

  二是渗透融合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教育分化发展的结果,它们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育人中有其独特的作用,普通教育强调知识的传递,为知识型社会奠基,职业教育强调技能的传承,为技能型社会服务。人的发展同时需要两个方面知识的学习,即符号性知识与行动性知识,普通教育需要加强行动性知识的学习。事实上,普通高中的课程经历了多轮次的改革,倡导实践性学习、项目化学习、跨领域学习,这些改革的价值取向都是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通过行动获得个体的经验性认知,弥补符号性知识学习的不足。从本质上看,这些改革的特征与职业教育的项目化课程高度吻合,即学习的内容主要是“行动性知识”,通过行动来学习,获得的是能力的发展与素养的形成。推进职普融通,更应强调的是在普通高中渗透职业教育的课程理念,通过技能性课程、项目化课程的开设,促进“知识融合”“素养形成”。

  三是连续发展教育。大规模职业教育不同于职业培训,它是一种规范化的学历教育,必然包含普通教育的成分。推进职普融通,就是要发挥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各自的优势,克服各自的局限性,其落脚点是更加全面地育人。因此,职普融通不是点上的作为,必然与中高职一体关联,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中职以专业组织教学,强调文化学习与技能学习并重,开展升学的预备教育,本身就体现了综合高中的特点。高职推进“双高”建设,尤其是职业本科,强调产教融合,理实一体化育人,这一体系设计与育人过程是职普融通的结构化表现。职业教育要为学习者构建一个连续的发展通道,实现人的持续培养,从知识、技能的获得,到能力、思维的发展,再到素养、精神的形成,最终“具身化”为学习者的身心机能,这种身心机能在职业活动中可以稳定输出,成为现实生产力,职普融通要实现的正是这种新质生产力的培养。

  由此可见,职普融通是一个体系性概念,它反映了三种阶段性的关系,即在义务教育阶段表现为职业启蒙,在高中阶段表现为职业教育课程的有机渗透,在人的发展当中表现为连续的能力与素养培养。因此,职普融通的推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逐步扩展的过程,推进需要形成可靠的经验与范式。但职普融通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逐步融通成为一个更加强大的育人体系,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单位: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金华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中国教育报》2025年09月02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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