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峰)从今年9月1日起,《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据介绍,《条例》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构建有法可依、科学规范的工作和管理体系,更好维护学校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条例》共7章10条,从法规层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明确学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和管理人员;规定学校要制定完善设施设备、集体活动、消防、食品、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明确防范欺凌和暴力、性侵害和性骚扰等安全管理要求;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安全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开展安全教育任职培训,学校要定期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下一步,全省将聚焦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使命任务,深入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力量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省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秩序。”山西省教育厅厅长马骏表示。
《中国教育报》2025年09月18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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