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培育智能产品生态。教育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典型领域,对智能产品的需求大、要求高。然而,当前国内智能教育产品仍面临应用模式不清晰、教育场景适配不足、伦理规约薄弱等现实问题。学校、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行业企业需要共同回答好这道“关键题”,以推动智能产品在教育教学场景中的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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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引导教师有效应用智能教育产品
智能教育产品要“进课堂、入日常”,方能对教育教学产生实质性的积极影响。如何实现?笔者认为,学校可以以多元化教学模式为抓手,引导教师在教学中有效应用智能教育产品。学校依据学科特征、教学目标、学习任务、教师能力以及技术条件,有组织地探索课堂教学辅助型、课后自主学习型、项目式学习支持型等多样化教学模式。如在跨学科项目学习中引入AI数据分析工具,促进学生借助AI完成信息整合、数据可视化和报告撰写。在此过程中,学校需要通过持续的校本研究与教学反思,不断总结优化应用策略,逐步迭代教学中智能教育产品应用模式。“用”的同时,学校还要重视效果,要重点从教学有效性、师生满意度、产品稳定性、伦理规范性等维度,开展智能教育产品应用效果的全面评估,用数据证据回应有关质疑、提升师生与家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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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保障智能教育产品应用安全
当前,技术的快速迭代带来了智能教育产品的加速焕新,一线学校、教师更多精力用于探索智能教育产品如何与教育教学融合,但智能教育产品使用中可能引发的安全、隐私与伦理风险不容忽视,这也是实现智能教育产品真正“赋能”教育的前提。为此,区域层面需重点强化产品审查、准入管理以及风险防控,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为学校和教师使用智能教育产品提供依据、空间和环境。
一方面,要健全智能教育产品的审查机制。建立科学、动态的审查与评估体系,对产品的准确性、稳定性、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与多样性进行定期检测,并结合教育目标评估其实用性与育人价值。以制度形式设立严格的智能产品学校准入门槛,不仅要关注产品的性能、成本与服务响应速度,还要评估其与教育场景的适配度以及师生使用的便利性和有效性。目前,一些地区对进入校园的产品实行“白名单”制度,有效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与透明度;有些地区探索建立分学科、分层级的监管网络,实现产品监管的常态化与精细化。
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协同的风险防控体系。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围绕算法偏见、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以及教育公平等重点问题,建立常态化监测与动态预警机制;同时,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家庭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治理网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风险防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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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重点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教育性”
毫无疑问,智能教育产品生态的构建,离不开行业企业力量的深度参与。产品的质量与方向,决定了教育智能化的深度与温度。当前,市场上资源类、作业类、助手类、终端类等各种智能教育产品可谓层出不穷,但“多”并不意味着“好”。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与产品转型升级,关键在于把握“聚焦真实需求、遵循教育规律”两条主线。
一是坚持聚焦教育真实需求。精准识别教育痛点,聚焦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真实需求,提供适应性强、体验友好、教育价值突出的智能产品。如一些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发的“自适应学习系统”,能够根据学生学习路径实时调整内容,帮助教师实现“千人千面”的教学支持。这表明,优质的智能教育产品并非单纯追求技术创新,而是深度契合教育实际,既能“看见学生的差异”,也能“看见教师的需要”。
二是严格遵循教育基本规律。正如一线教师所言:“好产品,不在炫技,而在能否真正解决教学痛点。”智能教育产品设计必须防止“技术决定论”,要坚守教育初心,服务师生成长。产品设计要严谨,功能要精细,逻辑要符合学习规律。人工智能工具应在算法中融入教育原则与教师专业知识,而不是让算法取代教师判断。
总的来看,智能教育产品生态构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依托学校和区域层面的实践探索与治理创新,也离不开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协同共建。随着技术进步与教育变革的深度融合,智能教育产品的发展正由“工具赋能”迈向“价值共创”,逐步形成以人为本、智慧共生、开放共享的教育创新生态。该生态正加速重塑教育的生产方式与学习形态,成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与持续创新的重要引擎。
(作者李新系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学院讲师,杨现民系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2025年11月04日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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