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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筑防化解图片版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6-04-15 作者:王静 来源:中国教育报

  基本案情

  2024年小雪时节,山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主题为公益性菜品制作课堂教学分享的推文,文中使用了一张小雪主题风景图片,未核实其版权状态亦未标注来源。推文发布后,自然人胡某以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删除图片、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山西大学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立即启动法律应对机制,开展事实核查与证据固定工作,核实推文发布流程,固定推文发布页面、后台浏览数据、图片原始获取路径等关键电子证据,确认图片使用未经审核、传播量低、非商业用途等关键事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围绕著作权权属证明充分性、行为人主观状态、侵权后果严重程度等核心问题组织答辩,主张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其著作权主体资格,学校使用行为无主观恶意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不应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山西大学系统举证与有力抗辩,原告胡某基于对诉讼风险的评估,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案件终结。

  案例解读

  王静

  本案是高校在新媒体运营中因图片使用等“无心之失”引发的典型著作权争议,尽管使用行为本身无主观恶意且后果轻微,但在当前版权维权日益活跃的背景下,此类疏漏极易成为诉讼目标。案件反映出部分新媒体运营团队版权意识薄弱、内容审核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对高校构建系统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一,强化权利意识,规范新媒体内容管理。新媒体平台是高校形象展示与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其内容发布行为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字体、音频等素材,即便出于公益目的或传播范围有限,仍存在侵权风险。高校应树立“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补救”“合规先行”的法治理念,将新媒体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聚焦关键环节,提升依法应对能力。本案得以妥善处理,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一是事实核查扎实,迅速固定了图片原始获取路径、传播数据等关键证据,为法律应对提供事实基础。二是法律研判到位,准确援引著作权法中关于权属证明、主观过错、后果评估等规定,提出有理有据的抗辩意见。三是策略运用得当,坚持“以辩促谈、不主动妥协”的原则,通过充分准备改变原告诉讼预期,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第三,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防护体系。为全面提升新媒体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高校应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图片、字体等素材使用规范,建立发布前多级审核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建设正版资源库,为校内单位提供经授权的图片、模板等素材,降低无意侵权概率。三是加强常态化培训与监测,定期对新媒体运营人员开展版权法律培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建立日常内容巡查机制,对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通过系统化治理,筑牢新媒体运营的版权防线,营造尊重创新、守规使用的校园文化环境。

  (作者系山西大学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科科长)

《中国教育报》2026年04月15日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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