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教师队伍作支撑。这支教师队伍具有专业化创新型特点,兼具教育家精神,能读懂乡村社会的特殊需求,既愿深耕乡土,又能点亮童心。要培养这样的教师队伍,核心在于化解三重内在张力:一是宏大叙事与微观实践的衔接,二是统一教育标准与乡土特色的融合,三是个体奉献与制度保障之间的平衡。这就需要构建“价值、制度、实践”三位一体的培养框架。
价值之维:以教育家精神激活教师主体能动性
教育家精神是高素质乡村教师超越物质条件限制的精神引擎,其核心是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辩证统一。“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信念伦理,将个人的教育实践与国家战略、民族复兴绑定,为乡村教师提供精神支柱。“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责任伦理,体现在呵护留守儿童心灵、回应学生的求知渴望、联结家长的具体行动中,让理想落地。
专业理性与实践智慧的融合是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支撑。教育家精神绝非浪漫情怀,而是建立在专业能力之上。乡村教师既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智慧的启迪者、心灵的塑造者。在乡村语境中,需要敏锐地捕捉田野、村落、民俗中的教育资源,将统一的课程标准转化为鲜活的乡土课程;结合乡村学生的生活经验,采取适配的教学方式。乡村教师需勤学笃行、求是创新,在知行合一中形成贴合实践的教育方法。
个体道德与社群引领的相互构建,彰显教育家精神的乡土价值。乡村教师的言谈举止不仅影响学生的价值观,更能淳化乡风、涵养家风。乡村教师作为乡土文化的“活化者”,需要组织学生探寻村落历史、传承非遗技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灵魂。
制度之维:以现代化治理筑牢教师成长保障
如果说教育家精神是乡村教师成长的“灵魂”,那么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就是支撑灵魂的“骨架”。
实现从补偿性帮扶到系统性赋能的转型,需强化系统治理与协同发力。应将乡村教师培养纳入多要素系统工程,加强省级统筹,建立教育、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例如,编制上实行“县管校聘”与弹性核编相结合,保障师资均衡;财政上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重点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为乡村教师“松绑”,让其专注于教育本身。
构建“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长效机制,需强化法治保障与制度激励。要为乡村教师的身份、权利和发展提供稳定清晰的制度预期。依法赋予乡村学校在课程开发、教师评聘、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为教育创新提供土壤,将尊师重教转化为可感知、可获得的职业吸引力。
推动支持模式从“漫灌”到“滴灌”的转变,需强化精准施治与数字赋能。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数字画像,精准诊断其短板与发展需求,智能推送定制化的培训课程、匹配专家导师、联结跨区域的同行社群。这种“一人一策”的精准支持,能加速潜在教育家型教师专业成熟与能力进阶。
实践之维:让价值与制度在乡土情境中融合创生
价值与制度要在具体的、历史的、生动的乡村教育实践中实现辩证统一与相互创生。
具有教育家精神的乡村校长,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制度”空间,带着教育家精神所代表的“价值追求”,带领教师开发“稻田里的数学”“村落里的文史”等校本课程,建立家校社共育委员会参与乡村治理。这种创造性实践,将本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生态产业转化为独一无二的课程资源与教学情境,会优化教育生态,是实现教育均衡与特色发展统一的关键之举。
当然,还可以借助“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民间自发形成的“教育联盟”“读书会”等,以点带面,传递和放大教育家精神,交流和升华实践智慧,强化共同的专业身份。从根本上增强乡村教育的内生“造血”功能,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乡村教育治理新范式。
(作者系盐城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浸润教育家精神的乡村教师教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研究”[编号BRA240226]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6年05月31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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