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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新规筑牢学生渡运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9-23 作者:记者 李配亮 通讯员 陶帝源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 通讯员 陶帝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云南省学生渡运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针对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往返学校的渡运安全工作,从职责分工、渡运基础条件、营运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旨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学生水上出行安全。

  云南江河湖泊众多,部分中小学生日常上下学需乘渡船往返。此次新规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

  在渡运基础条件方面,《规定》明确学生渡运渡口应选址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承担学生渡运的渡船须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悬挂渡船识别标志,标明载客定额、抗风等级等安全注意事项,两舷按要求设置安全护栏。

  在营运规范方面,《规定》要求,学生渡运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确保每名学生上下船均有记录;渡运期间,船员应保障学生全程穿戴救生衣,严格监控学生动态,渡运结束后清点人数,确保全员安全上岸。学生渡运期间,船员不得与大型牲畜等混乘,严禁超载。渡船不得从事水上过驳、采砂、捕捞、养殖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确保渡船专用。同时,经营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应对恶劣天气、学生落水、船舶失火失控等险情。

《中国教育报》2026年09月23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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