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县为主”推进“县乡共管”
摘 要:寿县,是安徽省西北部的农业大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辖25个乡镇,140万人口;各级各类学校388所(义务教育学校282所),在校学生170104人。 寿县始终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的奠基工程,作为全县“南工北旅生态县”发展战略的先导和智库,作为脱贫攻坚的前提和保障。 寿县坚持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建立“县、乡(镇)共管”机制,在加强县级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上,强化乡镇基本公共教育管理服务职能。2017年9月,寿县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认定;其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受到了国家督导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创新缘由】
寿县经济基础薄弱;教育体量大,管理难度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艰巨。 为破解乡镇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基层教育管理“松、弱、软”等突出矛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寿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乡镇学区教育管理改革工作意见》,在坚持“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强化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教育管理服务功能,深化学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完善教育督导考核评估机制,落实“管办评分离”,形成了县乡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关心支持的体制和投入到位、管理严格、考核精准的机制。
【实施过程】
1.强化组织领导。寿县成立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县教育工作领导组、县深化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和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改革与发展统一领导、分工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同担任组长,负责领导、指导并推进辖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2.坚持改革导向。寿县深入落实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域教育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1+3”系列文件,打出了一套深化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发展的“组合拳”。 3.建立考评机制。寿县坚持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建立“县、乡(镇)共管”机制,压实乡镇、县级政府部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职责。同时,建立乡镇和县直单位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考评长效机制,印发了《寿县乡镇和县直部门教育履职工作考核办法》,将教育发展履职情况列为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 4.深化学区改革。寿县以乡镇为单位,成立25个学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教育局派出机构(股级管理单位)。同时,建立县教育局和属地乡镇对学区、学校“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考核制度,印发了《寿县学区及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教育局与乡镇对学区、学校的考核分值占比4:6,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形成了县教育局、乡镇(学区)、学校三级教育管理机制。 5.创新师资管理。寿县因地制宜,创新并完善“县管校聘”制度,以学区为单位,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建立了教师编制“有编即补、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职称岗位“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岗位“上岗必竞、双向选择、统筹使用”的管理机制和校内竞岗、学区内竞岗、跨学区双向选择竞岗三级竞聘上岗办法。
【效果亮点】
1.寿县以改革促发展,开创出“穷县办大教育”的新气象。寿县推进教育发展的举措与成效受到国家督导检查组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寿县模式”和“寿县精神”。 2.寿县建立的“县、乡(镇)共管”机制,是以强化县级政府统筹保障、管理权责下移乡镇为核心,赋予乡镇在辖区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权力与责任,强化了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教育管理服务功能和教育发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创造性。 3.深化学区管理改革,建立“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制度,增强了教育管理的深入性和精细化,切实扭转了基层教育管理“松、弱、软”现状,破解了基层教育管理中“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矛盾,提升了教育管理效益。 4.建立乡镇和县直单位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加强了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教育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调动了乡镇党委政府抓辖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激发了县直部门单位关注、支持教育发展的主动性,构建出县、乡两级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为主体,县直部门单位联动协作,推进教育发展的工作格局。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寿县25个乡镇和115个县直部门单位积极提供支持、帮扶资金,累计2300多万元。 5.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成效显著。2017年暑期,以学区为单位实施了第一批改革试点,盘活了区域教师资源,1102名教师走上了各自相宜的工作岗位,实现“人、岗相适”,增强了教师队伍活力,达到师资统管统用、均衡合理配置的目的。 寿县创新建立的教育“以县为主、县乡共管”机制,是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积极贯彻与实践,是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教育改革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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