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家庭教育 国际教育 民族教育 思想理论 书香校园
首页>检索页>当前

维护教师权益,从具体事件着手

发布时间:2018-03-14 来源:中国教师报

朱永新委员:保障学生和教师休息权

学生点灯熬油写作业,教师起早贪黑忙工作,休息成了奢求。可是,休息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学生和教师的休息权理应得到保障。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建议:

第一,加强教育督导,严格依法治教。把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课后作业量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督导,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对违规补课的学校,扣除该校教师当年绩效工资,校长一律停职。同时加强督导机构的督政职能,消除地方政府强加给学校不合理的非教育负担。要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第二,采取措施切实降低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首先,要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进而在义务教育减负提质上形成改革共识。其次,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快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与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相结合,实施管办评分离,实行教育家办学。再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机制改革。评价要弱化区分度和选拔性,牢固树立把每个学生培养成合格公民的教育目标,使中小学教育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而不是只对分数负责,对学生的终身负责而不是只对眼下负责,对所有学生负责而不是只对升入名校的学生负责。最后,深入实施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确定合理的课程体系,对不同课程中重复出现的知识点和内容加大研究整合力度,减少课程内容,降低课程基准难度,使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基本掌握。

第三,减少一线教师的非教学任务。首先要尊重教育、尊重教师,改革学校和教师考评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出台合理的学校和教师评价标准,尊重学校教育主体性质,剔除与教育教学关联不大的考评细则,加大对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各级部门应关心关注教师群体,合理分配工作,明确工作量标准,科学配置师资,减少额外非教学任务摊派,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核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备课、教研、培养学生以及自身的专业发展。其次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完成校园安全、宿舍管理、学生餐管理等非教学任务,让一线教师从这些琐碎的非教学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保障他们的休息权。

李鸿彬代表:改革中高级教师职称配额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外国语学校教学处副主任李鸿彬建议,改革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的配额制度,让更多优秀教师获得职称晋升的机会,提高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李鸿彬认为,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增加教师收入,另一方面要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上打开通途,让更多教师有幸福感和获得感。他表示:“学校里能够补充的岗位数、晋升的岗位数比较少,但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比较多,这个矛盾在许多学校都比较突出。”

如何破解中小学中高级职称名额“僧多粥少”的现象,李鸿彬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别晋升的要求和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另一方面要打破原有的配额制度。

李鸿彬说:“我们应该把学校高级、中级岗的比例进一步放大,把原来的编数到校,调整为编数到县或者到市,在更大的范围内做一些灵活、弹性、机动的调整。”

崔建梅代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校长崔建梅表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令全国教育界震撼。她建议,制定具体措施把《意见》落到实处。崔建梅表示,《意见》指出,国家要优先发展教育,全社会要尊师重教。《意见》提出教师应该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第一次给了教师职业一个法律地位。在法律地位的保障下,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职业地位都有了保证。

崔建梅表示,就《意见》提出的关于班主任津贴问题而言,现在各地市班主任津贴不同,同一个地市的班主任津贴也不同。“班主任是教师中工作量最大、责任也最大的岗位,建议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时首先要落实班主任的地位,避免同一地市班主任津贴不同的现象。”

同时,崔建梅认为社会应该尊重教师。“国家提出,对在农村工作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我建议在城市从事教育工作40年的教师和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30年的教师一起颁发荣誉证书,并且设立奖励基金。”

“每个月3元、5元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是时候修改教龄津贴了。”崔建梅还建议提高教师教龄津贴,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工作。

朱晓进委员:建章立制打击“学闹”

目前,我国已经立法打击“医闹”,但与之类似的闹学校、砸校园、殴打教师(甚至演变成暴力事件)的“学闹”现象日渐猖獗,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学闹”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及教师人身安全,也助长了“大事儿闹、小事儿缠、要我不闹就掏钱”的歪风邪气。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认为,“学闹”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有三:一是现行规范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二是社会对学校诉求过高,三是对“学闹”群体缺乏追责规定。为此他建议,尽快出台打击“学闹”法律法规,以澄清认识、妥善解决学生伤害事故,既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对待教育和校园安全;健全校园事故处理机制,出台相关的制度、法规,客观、公正、科学地以法律形式明确校园安全责任界限。以政府机构形式成立由教育、医疗、司法三方参与合作的校园事故评估鉴定中心(可以借鉴劳动伤残鉴定的模式),专门负责评估事故等级、责任认定,整理事故当事人的正当诉求,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纠纷。

《中国教师报》2018年03月14日第3版 

0 0 0
分享到:0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18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