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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优质特色民族教育

发布时间:2016-02-02 作者:百乙拉 来源:中国民族教育

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教育,担负着培养民族人才、继承并繁荣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责任,担负着维护广大民族群众情感、增进民族间团结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使命。赤峰市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教育发展之路。

坚持优先重点发展的方针,做到政策和投入“两倾斜”

抓好政策落实和保证经费投入,是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的根本保障,也是各级党政重点扶持民族教育的主要体现。能不能在政策落实和经费投入上做到“优先重点”,是一个地区民族教育发展的前提。一直以来,赤峰市委、市政府始终牢牢确立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把发展好民族教育作为回应全市广大群众内心期盼、促进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把民族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面临的特殊困难。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赤峰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专项推进工作方案》、《赤峰市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支撑和发展保障体系。2012年起,市财政按每年400万元、各旗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生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全市每年民族教育专项资金达到910万元。自2014年,我市建立了民族教育经费补充机制。在保证民族学校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学校的水、电、暖费用由当地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拨付资金1600万元。同时,实行了双语教学一类模式幼儿教育免费制度。市、旗县区财政按自治区标准分别承担所辖公办幼儿园补贴经费,全市每年落实幼儿免费教育补贴资金830万元以上。

坚持协调、均衡办学方向,整体提升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民族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民族教育本身涵盖了民族学前教育、民族义务教育、民族高中教育、民族职业教育等,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教育体系。发展好民族教育,必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发展,做到协调、均衡。赤峰市始终坚持从民族教育整体发展出发,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教育体系。一是加快推动民族学前教育普及发展。“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和六个旗县政府所在地新建和改扩建了9所一类模式幼儿园。全市累计新建和改扩建苏木镇中心园27所,新建嘎查或小嘎查联办幼儿园15所。民族学前教育的覆盖面显著提高。二是加快推动民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二五”时期,中心城区和蒙古族聚居的旗县所在地都创办了1—2所双语教学初中、小学;苏木镇办好1所双语教学一类模式小学并增设嘎查教学点;蒙古族散居地区,实行双语教学一、二类模式合校的形式,强化蒙古语言文字教育。全市累计新建和改扩建民族义务教育学校68所。同时,为46所学校配备现代化教学设备,为53所中小学安装了“蒙汉文教学资源网”。三是加快推动民族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10所民族普通高中新建校舍12.58万平方米,有6所实现异址新建。市政府所在地和九个旗县政府所在地分别创建了1所双语教学民族普通高中,有两所民族高中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四是加快推动民族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赤峰农牧学校,开设了蒙古语授课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民族地区发展需要,在阿旗职教中心开设了民族文化艺术、民族工艺、民族生活用品等类别的专业。

坚持以改革为根本动力,不断深化民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深化综合教育改革,是破解民族教育发展难题、推动民族教育优质发展的根本动力。“十二五’以来,根据我市民族教育的特点和实际,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一是建立了民族高中教育市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实行了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实现了“公平录取、阳光招生”。建立了涵盖全市民族教育各学段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推行全市一类模式高中各年级年度联考制度和中考、高考质量监测分析制度。二是全面深化民族学校课程和教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积极探索有效教学,打造“自主高效”课堂。在全市一类模式中小学普及推广了“标准音、规范字”实验成果。2010年以来,先后承办了全区双语教学一类模式中小学课程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改革现场会,我市民族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的充分认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双语教学二类模式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赤峰市双语教学二类模式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在二类模式幼儿园全面开设蒙古语会话课,将二类模式中小学蒙古语周课时数由原来的三课时增加到五课时,初步实现了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蒙古语课程内容相衔接。三是创新民族师资队伍培养培训方式。近五年,先后选派66名民族学校校长(园长)参加了高级研修班培训学习,组织部分民族学校校长赴发达地区学习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定了民族教师培训规划,每年投入40万元,对一类模式中小学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年培训400余人;自主研发了“继续教育蒙古语网”,拓宽了蒙古语授课教师继续教育渠道。

发挥民族教育自身优势,大力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与灵魂,是民族生存的根基、发展的动力、繁荣的根本。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的一贯政策,是包括汉族在内的全国各民族的共同意愿。传承和繁荣民族文化,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民族学校的崇高使命、神圣职责和历史任务。为此,我们在民族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推进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构建传承民族文化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区实际,挖掘和开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相继建立了“潮尔、蒙古长调、马头琴、青少年搏克”等民族传统项目基地,研究开发了《蒙古族传统教育》《蒙古民俗风情》和《神圣的摇篮》等一系列特色校本课程,使民族学生增进了对蒙古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的了解,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在民族教师的培训内容中增加民族文化教育内容,因校因需制宜,聘请民间艺人或民族传统艺术项目的行家里手到校担当顾问或进行辅导,丰富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容,提升了民族文化传承的品质。

在“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牢牢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不动摇,理顺思路,明晰目标,合理运筹,科学谋划,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全面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和专业发展,全面加强学校的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

(作者:百乙拉,系赤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16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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