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教育报主办,《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和北京中教鸿兴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办的全国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征集活动于2021年10月22日启动,活动启动以来,受到各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及各中小学的关注与支持。截止到3月10日共收到来自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0个省市自治区的500余个案例投稿,按照《全国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审核标准》(见附件1),经过初审、复审、终审合议,共有75个案例分别获标杆案例、典型案例、创新案例(名单见附件2)。
现将审阅结果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甘老师,010-82296898。
附件:
1.《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审核标准》
2.“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征集活动遴选结果
中国教育报编辑部
2022年6月30日
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征集审核标准
一、学校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中的各项工作环节需符合国家政治要求;
二、学校有制定系统的阅读活动推广计划,并有序地实施相关计划且取得一定成果;
三、社会影响力大、覆盖面广,获得了较高的参与度和认可度,有效提升了学生的阅读素养和阅读能力;
四、阅读推广活动或机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
五、致力于校园阅读整体建设;
六、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工作3年以上,确保每周有固定阅读时间,工作扎实有效且持续推进;
七、对校园阅读的重要性有较深刻的认识,有热情有意愿在书香校园建设方面做出努力;
八、已建立或正逐步建立较完善的阅读课程体系;
九、学校培养了一定数量的阅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师;
十、学校阅读文化活动丰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
十一、案例具有特色和创新性
“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征集活动”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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