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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新问题、新思考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曹瑞 焦茹 王青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在教育大发展大变革的当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在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均得到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文简称《促进法》)中,专门设置“社会协同”部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居委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保健机构、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近年来,协同育人也不断走向现代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整个社会对家校社协同共育有着较高的认同度。现在,协同育人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如各地开创了家长志愿者服务队、家长开放日、家长互助中心、家校网络沟通平台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虽然近年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新时期,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在“同向同心”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凝心聚力。学校教育具有立德树人的明晰的根本任务,由于家庭具有私人性的特征,长期以来家庭教育的目标不如学校教育明晰,《促进法》的出台,使得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在培养目标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其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法》的出台彻底扭转了长期以来家庭教育重智轻德等错误倾向,也为协同育人提供了目标、方向上的引领,即家庭教育必须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在育人目标上保持高度一致,都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今后,家校社如何“同心同向”凝心聚力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协同育人在“同力同行”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首先是理论研究滞后于协同育人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多个国家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但是行之有效的理论研究还不多,对于机制的内涵、理论支撑、模式研究等还很不够。有研究指出,我国本土化的系统理论尚未建立,相关研究还停留在工作总结、政策诠释和国外经验分析上,难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因此,现实迫切需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相关理论研究,以科学理论为引领开展协同育人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其次是协同育人实践中还存在种种现实困境。家校之间存在着“主体协同困境、目标协同困境、内容协同困境、场域协同困境”等问题,甚至有时出现家校力量相互排斥甚至彼此抵消的现象,即所谓社会上流传的“5+2=0”。比如,在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系统构建的工作过程中,学校普遍反映许多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均较难获得家长的密切配合,甚至有个别案例因家长的不配合导致干预工作难度加大或出现更严重后果,这些都是家校协同的现实困境。

再其次是教师指导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师范院校开设的公共教育类课程中,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而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课程非常少,在教师的职前教育中基本缺失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这种情况使得师范生走上工作岗位前不具备基本的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理论知识。教师入职后的培训中缺少专门设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多数教师的在职学历教育中完全没有接受过任何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培训课程,导致教师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严重不足。

最后是欠发达地区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的协同育人问题值得关注。欠发达地区学校、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无论是在家校合作机制建立,还是在活动开展以及家长培训的计划性和开展情况方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因此,这类学校的家校协同育人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

基于实施层面的协同育人的机制分析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可以界定为:为了实现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平台建设、评价体系建设等促使家庭、学校和社会实现功能互补、相互兼容,从而形成教育合力。基于文献和教育实际的研究可以发现,协同育人机制是有其实践的逻辑层次的。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施层次。从实施的角度分析,协同育人可以分为国家层面、省域层面、地市县层面和学校层面几个部分。

国家层面。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向,同时也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国家已经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对协同育人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为进一步构建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和育人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

省域层面。国家政策出台以后,各省份积极响应,纷纷落实,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山东省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实效初步显现,其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通过建标准、建队伍、建课程、建平台、建科研、汇资源、齐发力,保障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科学化、社会化。

地市县层面。在各级法律、政策的引领下,各地市县区纷纷从制度建设、组织机构、项目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推进协同育人工作,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实践样态。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为例,通过在区域推广“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撬动区域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形成。“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是由区教育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及学校共同建立的家庭教育一站式指导服务体系,根据孩子年龄特点为家长建立课程体系,实现学习培训、陪伴展示、积分累计等一站式功能,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推进、相关单位配合、专业机构引领、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学校层面。学校是协同育人实施过程的末端,也是最关键的一个层面。学校层面的协同育人分为学校指导家长和家长服务学校两个层面,具体包括组织体系机制、家校沟通机制和人员队伍机制等方面。学校指导家长主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展开,家长服务学校主要通过家长志愿者、家委会、家长讲师团等开展。

在协同育人实施过程中,学校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协同育人模式中,学校发挥着主导作用,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打通社会共育桥梁,实现立德树人教育工作的最优化。家校合作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且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平等的。

新时期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特点。从教育目标来看,注重“价值统一,育人导向”。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搭建育人机制和体系。从教育过程来看,注重“以生为本,尊重个体”。学生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共同教育对象,协同的一切活动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和潜能的发挥。从教育生态来看,注重“多维互动,伙伴合作”。协同育人中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等各方是平等互助的关系。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过程中,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实现路径

第一,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提升是家校合作走向深入的前提。家庭教育指导是教师重要的工作内容。能够承担家庭教育指导重任的人员很多,包括教育专家、一些社会人士等。但是与孩子接触最紧密、家庭教育指导条件最便利的,非教师莫属。从国家政策看,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3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都明确提出了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合作,协助学校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等。

教师指导家庭教育并不是一件水到渠成的工作,需要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校对家长的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最好的育人效果。在实践工作中,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做家庭教育工作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应承担更多的职责。如,在心理健康教育中,鉴于我国目前的家庭教育现状与学校教育实际,学校在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应成为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的一线主力军,校长、任课教师等其他相关人员也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

学校是联系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桥梁,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发展情况,指导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体现了学校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的重要价值。教师可以帮助家长从更专业的角度了解教育、了解孩子,可以帮助家长从具体的教育细节中抽身,站得更高一点来看待孩子的表现和自己的教育行为,对家长给出正确的教育建议。比如,面对初中生的叛逆与对抗,许多家长认为是孩子不太听话,甚至有些归结在自身太宠孩子。但是从专业的角度讲,初中生的叛逆与对抗,正是他们这个年龄阶段的重要特征,是他们进入青春期的重要表现,如果引导得法,对其独立性和发展自我意识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旦家长从更专业的视角了解孩子的发展与表现,在应对孩子青春期问题时不会措手不及。

第二,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是工作的重点。学校要改变观念,不能将家校合作停留在家长对学校支持、参与的单向交流模式之下,应进一步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指导。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制度,开发适宜的课程,丰富家校互动的形式,切实做好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建立为例,家长不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和技能,但一定要了解自己对孩子心理发展及孩子心理危机产生的巨大影响,同时家长需要具有心理危机干预的意识和相应的观察能力;遇到问题时应承担带学生就医、给予学生关怀支持等相关职责。针对家校合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需要探索家校合作工作机制,推动家校合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第三,建立常态化的组织机制是工作的保障。协同育人体系的构建中,组织机制是重要的内容。以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小学为例,学校非常重视机制建设,科学地为协同育人工作绘制发展蓝图。学校以“金葵家庭教育工作站”为载体构建了“一核两通三圈六目”的协同育人模式。“一核”是协同育人的宗旨与理念,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平等互助互动的教育共同体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体同力、守望成长”是协同育人的理念。“两通”是打通家校共育和校社携手的两条通道。“三圈”是深耕学校教育圈、赋能家庭教育圈、拓展社会教育圈,三圈相互交叠又各有边界。“六目”是在学校层面设立了家长同学院和家校活动部;家庭层面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志工队;社会层面设立了专家讲师团和顾问共建群。此举不仅统筹了以往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还进一步明确了以学校为主导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职能、权责,系统、规范、科学地将家校社作为教育集合圈,更精准地实现协同育人目的。“金葵家庭教育工作站”作为支撑体系联动家庭、社会,负责指导规划、组织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学校协同育人工作长久而良性地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第四,对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指导和引导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现。欠发达地区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在协同育人的许多方面都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如何加强对这类地区的学校的协同育人工作的指导,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解决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教育差距,给予这些地区以政策、师资、资源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通过构建协同育人体系实现教育公平。

(作者曹瑞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焦茹系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小学校长,王青春系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中国民族教育》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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