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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18 作者:严庆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贵州省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的学生参加吹芦笙踩歌堂活动。资料图片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国情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等形式具体实施,其中学校教育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师资、教材、教育资源等方面更具教育专业化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不断得以加强和深化,体现出时序上延续、时节上提升的显著特点。

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滋养、维护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民族团结:中华民族的命脉、命运之线。团结是中华民族存续与发展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族团结是战胜困难、凝聚人心、成就伟业的力量和保证。

民族团结关系国家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就是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着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民族团结是力量的源泉、胜利的保障。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一方面保障了社会有序、政局稳定,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基本前提和条件;另一方面,民族团结能够聚合人力资源、汇集精神力量,提升社会整体的创造力、生产力。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牢记使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团结意味着各民族共同开创事业、共同分享成果、共同感受荣光。

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团结行动的引领、助推之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越来越成为民族团结教育的时代表述,时代发展需要更加强调各民族大团结、更加凸显各民族共同进步,“进步”成为民族团结的新时代律动与强音。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在新起点上开拓创新,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多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语境来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通常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等主题相关联,这表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鲜明的服务目标,是实现服务目标的路径、条件和基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来不是单纯为了“教育”而教育,而是服务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乃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认知教育,也是行动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认知层面,要深入国民内心,化作各族人民守望相助的理念,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实践层面,要化作受教育者的行动,化作各族人民加快发展、保家卫国、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动力。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道德教育,也是规约教育。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五里桥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头人马武超反复强调,民族团结是一种道德。这样的认识意味着,在多民族国家不讲民族团结进步是不对的,民族团结进步应该成为每位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成为是非判断的标准,成为一种言行自律和行为规则。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引导教育,也是矫正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施教者通过向受教育者传导民族团结知识、相关理论政策、事例典型等,培养和强化受教育者的民族团结意愿、认同、态度、情感、能力。与此同时,通过正面的引导教育,对受教育者不正确的认知、心态等进行矫正,达致预设教育目标。

坚持不懈地接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直是学校德育的内容,相关的教育要求体现在一系列的相关文件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民厅〔2008〕9号)则是第一个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专门性文件,当时专门就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课程性质和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师资培养与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学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的重要会议召开,不断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2017年)、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4年、2021年)、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套开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19年第七次)、两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2015年第六次、2020年第七次)、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2014年第二次、2020年第三次)都接连推动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深化,并赋予了新的教育内容,相关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实现了向教育环节的即时传导,保障了教育的时效性和新的教育内容跟进。

从具体的文件出台方面来看,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就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而言,这一文件进一步强调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丰富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践形式和载体,同时强调了教育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0年,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意见,对基层群团组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出要求,“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民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媒体、网络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重要宣传内容,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也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工会、共青团的工作任务之一。

学校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2021年,教育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出台了《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具体从总体要求、教育目标、主要任务、各学段主要教育内容、实施途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强调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深化教育。这一文件是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修订和升级,具体在五个方面发生了变化:其一,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其二,强调了大中小学段教育(内容、任务、目标等)一体化设计;其三,核心词从“民族团结教育”演化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其四,提出要围绕“深化”下功夫;其五,发文单位由“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变为“教育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

五个方面的变化则进一步凸显出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定位与特点:教育内容和目标上的战略性;教育工作与实践的协同性。

教育内容与教育目标的战略性体现在聚力于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发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内容不仅仅是学习民族知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常识等,还要加强“五个认同”、学习中华民族发展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教育目标不仅仅是学会民族交往、密切民族关系,还要切实理解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教育工作与实践的协同性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梯级递进之维”,即教育内容和教育任务遵循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遵循教育内容体系和教育目标构成的内在机理,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施教设计,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环环相扣、梯级进升。二是“教育形式、载体的整合之维”,即思政课程与学科课程思政的整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的整合、教育实践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整合。三是“多方统合之维”,即教育领域与宣传等其他领域的统合、校内与校外之间的统合、线上与线下之间的统合,等等。教育工作与实践的协同性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功能延展到学生的成长过程,将教育视野拓展到社会全局,将教育目标上升到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政策的持续推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的持续跟进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常抓不懈。可以说,我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业已形成常态化的态势与格局,并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不断创新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不断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现了创新发展,有效的微观案例灿若星河,宏观层面呈现出以下特点:

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不断优化。伴随着全国对口支援工作的拓展、深入,伴随着东中部地区高校招收民族地区学生数量的大幅增加,伴随着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民族教育办学形式的优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意识、氛围、资源实现了全域性提升和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命名了第四批(2014年命名30个)、第五批(2016年命名60个)、第六批(2019年命名6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上党的十八大之前命名的三批75个(2006年27个、2007年25个、2011年23个),共计命名了226个,这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提供了重要资源和场所。

创设各种“手拉手”教育活动。2014年7月起,团中央启动百万新疆各族少年儿童与内地少年儿童“书信手拉手”“中学生结对子”活动。2014年,教育部启动在新疆和援疆省市学校之间开展“千校手拉手”活动,实现南疆四地州1082所学校全覆盖;到2017年,实现了新疆各级各类学校、援疆省市和受援地学校之间“手拉手”全覆盖,形成长效机制。自2021年到2022年5月,广西115所中小学校568个中队的12700多名少先队员与新疆、西藏的少先队员结成了“手拉手”伙伴,通过举行“云端”主题中队会、开展书信往来、举行“同唱一首歌,同上一堂课”等活动,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手拉手”教育活动通过远程方式,促进了各民族学生的互相了解,实现了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收获。

注重加强师资培训和教材建设。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开办多期“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班、民族团结教育授课教师培训班、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班等向一线教师提供政策阐释和施教智力支持。教材建设是教育实践的重要依托,经过多年努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统编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初中版)已于202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中华民族大家庭》(小学版)正在扩大使用范围。此外,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新实践方面,一些地方和学校创设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评比命名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班建设、搭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等形式,并发挥出示范效应。

回首十年,我国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持续发力,阐释“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两大核心议题,立足新时代不断拓展深化,积极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

(作者严庆,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2年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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