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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幼”幼教点户外游戏活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0 作者:曾彬 黄潇芸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扶贫先扶智,教育断穷根”,教育是帮助民族地区人民从根本上脱离贫困的方法。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概念,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贫困类型采用不同的扶贫工作方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2015年10月,凉山州正式执行“一村一幼”计划,即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大小凉山彝区2586个行政村每村选聘2名学前辅导员,开展学前双语教学,所需场地设施由凉山州、乐山市和相关县(区)自行解决。

游戏作为幼儿一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活动形式。《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要“开展丰富多样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幼儿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户外游戏由于其实施场地的特殊性,能够在空间方面极大地满足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符合幼儿生性好动、探索欲强的特点。为此,笔者以四川省凉山州“一村一幼”某幼教点为例,深入了解幼教点开展户外游戏活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更深入了解幼教点的发展与困境。

户外游戏于幼儿发展的重要作用

户外游戏符合幼儿天性发展。探索欲强、好动、模仿能力强、想象力丰富等是幼儿发展的主要特征,户外游戏的开放性以及多样性,允许幼儿的天性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幼儿与周围事物是浑然一体、相互渗透的。同时,由于幼儿大脑神经系统兴奋过程强于抑制过程的特点,决定幼儿的行为完全由感觉和冲动支配。户外游戏能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供灵活多变、新鲜刺激的各类活动,通过积极调动幼儿的口、眼、鼻、舌、手、脑并用去感知和体验活动的乐趣,从而满足幼儿好动的需求。

户外游戏能够促进幼儿生长发育。户外游戏最主要的特征为充分调动幼儿的运动积极性,通过手、眼、脑、脚等,提高幼儿的身体协调能力,促进运动技能的均衡发展,从而促进幼儿的生长发育。例如,幼儿园常见的游戏“一二三木头人”,虽然游戏内容简单,但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最大限度地调动儿童的专注力、控制力、观察力以及平衡力,当老师发布停止信号时,幼儿需将奔跑的状态转化为静止状态,尽力控制自己身体各部分,从而保持“木头人”的状态,进而培养幼儿控制能力等。适宜的体育活动能够促进幼儿肌肉和骨骼的发展与健全,户外的自然环境对幼儿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户外游戏促进幼儿心理发展。户外游戏相比室内游戏,能够充分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遵循幼儿的“潜在生命力”,促进幼儿的心理发展。首先,户外游戏能够促进幼儿感知觉的发展,如老鹰抓小鸡游戏,需要幼儿学会判断距离、速度快慢等,要求幼儿将自身的听觉、视觉以及手脚配合能力都进行综合性控制与判断。其次,户外游戏能够提高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户外游戏为幼儿提供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社会交往空间。通过与不同类型的人进行交流与合作,帮助幼儿学会交往,促进幼儿的社会化发展。再其次,户外游戏能够培养幼儿的自信与勇敢的心理品质。幼儿是在游戏中快乐地成长和发展的,户外游戏包含许多探索、创新和冒险的团队游戏,在游戏过程中不仅能够带给幼儿快乐的情绪体验,更能够帮助幼儿在游戏中学会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求助和团队协作等,通过对大胆的幼儿进行合理的表扬以及鼓励胆小的幼儿进行模仿,提高幼儿的勇敢和自信心。

“一村一幼”幼教点户外游戏活动存在的问题

户外场地面积较大,无区域划分。以笔者所观察的幼教点为例,该幼教点的选址为村委会闲置房间,场地虽大,但空间布局简单,无区域划分,未达到户外游戏场地的标准水平。幼儿户外游戏以简单的追逐游戏或自主活动为主,教师无法根据现有场地和内容带领幼儿开展更多的游戏与活动;户外游戏的场地以及设施设备作为户外游戏活动开展的客观条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幼儿的游戏体验,因此合理的户外游戏场地以及区域划分是“一村一幼”幼教点开展户外游戏活动的需要。

户外小型游戏材料虽多,但利用率低。一是小型游戏材料多,大型游戏材料缺失。幼教点户外游戏的玩具种类虽多,如有绳子、木马、手绢等户外游戏材料,但大型户外游戏设施几乎没有。二是小型材料虽多,但在平时的户外游戏中利用率并不高。三是由于经费有限,即使能够投放新的游戏材料,但数量有限,没办法做到班级配比和幼儿人均使用上的均衡。

户外游戏活动单一。幼教点在户外游戏活动组织形式上多以自由活动游戏为主,辅导员作为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者,让幼儿在室外活动场地里自由开展追逐游戏等,教师有目的、有意识组织的户外游戏活动较少;由于幼教点选址导致大型户外游戏设施的缺乏,在户外活动内容的选择上,幼教点在大多数情况下都组织幼儿进行“老鹰捉小鸡”“一二三木头人”或者手指游戏等不需要借助太多外在的客观条件支持的游戏活动,导致户外游戏活动的内容比较单一,重复率较高,时常出现幼儿不太配合的情况;在户外游戏活动人数上,由于场地和游戏材料等方面的限制,户外游戏多以集体游戏为主,单人或双人等多种人数组织形式的游戏开展次数较少。

户外游戏中辅导员的指导能力不足。在“一村一幼”计划启动时,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较低、地理位置较远、交通不便等问题,调低了辅导员的准入门槛,部分“一村一幼”辅导员为“兼职”,即非学前专业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抑或只是把辅导员工作当作主业外的副业等情况,多数辅导员并未储备专业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进行户外游戏的时候,辅导员不仅要布置户外场地的游戏材料,关注游戏的进程,更要注重游戏过程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在游戏中扮演着组织者、保护者、示范者和游戏的领导者,常常出现指导能力不足的情况。辅导员不能把握好介入的时机。在游戏的开展过程中仅仅是安全保护者的身份,缺乏户外游戏中的动态观察力,只有当幼儿主动寻求帮助时辅导员才进行适当的介入,忽略了没有主动表现但需要辅导员关注的幼儿的情感需求,无法根据幼儿的变化提供及时的介入和帮助。

“一村一幼”幼教点户外游戏活动的对策

利用幼教点场地优势,因地制宜创设游戏区域。户外游戏相比室内游戏能够为幼儿提供更大的活动与空间,游戏的心理氛围更加轻松,能够让幼儿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对游戏材料和内容进行互动和加工,满足幼儿对于事物的探索欲望。“一村一幼”幼教点可以利用社区或活动室已有的健身器材资源,或学校资源,依托当地的独特环境,通过申请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打造适宜的玩沙水区、种植区、大型游戏活动区等,根据幼教点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物质条件,最大限度为幼儿创设适宜的户外活动区域。

精简户外游戏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根据幼教点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制作适宜的户外游戏材料,提高户外材料的实际利用率。通过增强户外游戏活动对幼儿的吸引力,提高幼儿参与户外游戏的积极性和兴趣。此外,在精简户外游戏活动材料的同时,还应从幼教点幼儿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幼儿为游戏的主导者、教师为帮助者的理念,充分发挥幼儿在游戏中的主体地位,考虑幼儿的普遍需求和兴趣,在户外游戏内容和形式的设置上,确保幼儿的游戏权利得到保障,发挥户外游戏对于幼儿智力、体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多方发力,保障幼儿游戏权利。一要积极与园舍所在地的相关负责人协调,合理规划幼教点幼儿户外游戏的场地与时间,确保幼儿的活动场地不受过多非教育因素的干扰,确保户外游戏时间能够满足幼儿日常所需。二要确保幼教点游戏材料与资金来源的稳定。幼教点负责人可以根据辅导员的需求,有计划地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邀请当地幼儿园的资深教师定时指导幼教点户外游戏的组织与开展。三要对户外游戏玩具和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组织辅导员做好户外游戏前的安全防护工作,引导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幼儿在户外游戏中的安全。

加强辅导员专业培训,提高户外游戏开展能力。为了提高辅导员开展户外游戏的能力,提高幼教点户外游戏质量,应加强辅导员户外游戏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专业意识。第一,要提高辅导员户外游戏专业知识储备。教育主管部门应安排合理的培训内容、形式、频率等,提升辅导员对于户外游戏的知识储备以及认知水平,确保辅导员在日常的户外游戏开展中做到“有据可依”。第二,要对辅导员的普通话等专业技能进行培训与提升。一方面,应提高辅导员准入门槛,优先录用普通话较好的辅导员,对新入职以及在职辅导员开展有计划的普通话培训,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普通话水平;另一方面,创新培训形式和内容,丰富辅导员户外游戏的专业技能。通过下园观察、邀请专家和资深教师对辅导员开展现场示范等方式,帮助辅导员充实自身户外游戏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评价能力等,做到“有技可用”。第三,要建构辅导员在户外游戏中的专业意识,建构“非主导者”身份,并做好记录与反馈。首先,在游戏中运用合适的介入方式,确保幼儿的游戏体验。其次,学会观察并做好记录,通过观察幼儿在户外游戏不同阶段的表现,不同类型幼儿对于同一游戏的态度和处理方法,幼儿处理同伴冲突的方式等,全面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情况,并根据观察所得合理调整教学方式与方法。再其次,了解多样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作者曾彬系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黄潇芸系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国民族教育》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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