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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跨越

发布时间:2020-07-13 作者:肖龙井 来源:中国教师报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维度、心理预期、目标参照等已经发生变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主要矛盾反映在教育领域,是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及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与“有学上”相比,“上好学”有更高的要求。目前,福建省基础教育与“上好学”的高要求、高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区域发展不平衡。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东北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老区、山区基础教育总体质量水平还不高。

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普遍存在“小校小班”现象,城镇“大校大班”问题较突出。全省还有近千所乡村学校在校生不足100人,有的成为“空心校”,学校管理、内涵建设均比较薄弱。

学段发展不平衡。全省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与“十三五”教育规划确定的“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达到85%”的目标还有差距;初中整体较薄弱,特别是本世纪初一些地方将优质完中的初中部推向市场、转为民办,加上原有独立初中基础薄弱,出现“民办强、公办弱”现象;普通高中除沿海城市中心城区及县一中规模较大外,大部分高中在校生不多,许多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趋同,办学特色不明显。

教育治理水平不适应发展需要。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管理的同时,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不明确,事业发展统筹不够。教育行政部门靠项目抓管理的传统模式还未根本扭转,在政策制定上习惯“一刀切”,在管理思路和方式上还不够精准、科学,特别是对学校的信息和数据管理比较粗放,难以从更大范围、更高层面统筹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问题。

面向2035教育现代化,要观照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四个维度,其中质量是核心指标。福建基础教育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盼,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优化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大力加强公办园建设,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到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原则上达到50%,学前教育普惠率达85%,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建立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水平学校及运行标准,坚持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不断完善配置标准,提升配置水平,整体提升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为载体,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全覆盖。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完善学校布局规划,整合布点重复、生源萎缩的公办高中,新建、迁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鼓励适度集中城镇办学;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的选课走班管理机制、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突破传统高中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及传统教育业态的限制,促进高中教育优化布局和特色化发展。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学校布局、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条件、教师配置、生均经费等标准统一,保障城乡孩子都能享受有质量的教育;实施农村和薄弱学校精准委托管理,在乡村学校推广“小班化教育”,支持更多薄弱和乡村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施初中强校工程,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优化初中教育生态,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空、初中弱”问题。

实现特殊群体帮扶精准化。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推进资助从保障型向发展型拓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兜底、学校主体、家长主责、社会参与的“家—校—社”联动培养机制和教育支持体系。加快发展全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推进融合教育,加强医教结合,为每个残疾学生定制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服务。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省级统筹。明确省、市两级政府教育责任体系,提高省、市两级政府对教育事业的统筹管理能力,有效发挥法规、规划、人事、保障、信息等教育要素的综合功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全面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优先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好“三个增长”,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重点投向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大对学校治理、课程与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内涵建设投入力度。

激发学校活力。全面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决策和监督机制。改革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治理,依法把给学校的权力规范清楚,加强宏观管理,减少微观干预。对一些有改革热情和改革能力的学校给予改革的空间,鼓励学校加强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探索。

形成育人合力。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放办学,创新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学校议事、监督和意见反馈制度,努力形成教师、学生、家长、社区、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格局,推进基础教育社区化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福建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

□ 肖龙井

《中国教师报》2020年07月15日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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