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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减负清单”中的隐藏负担

发布时间:2020-12-08 作者:李兴旺 来源:中国教师报

近日,湖南省发布的15条“教师减负清单”引发舆论热议。我认为,在这份“减负清单”的背后还隐藏着两个没减去的负担。

一是在“减负15条”中,几乎每条都有这样一个前提“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也就是说,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的负担要减掉,而经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的事还是要“负担”。实际情况是,在中小学校承受的各种负担中,有些来自于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行政命令,比如“清单”列出的“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下载安装、注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APP,关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因此,真正为中小学校及教师减负,首先要规范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要给管理部门列出“管理清单”,明确哪些是应该“同意”的,哪些是不能“同意”的,而不是赋予其更多、更集中的“同意权”。

二是缺少减轻教学负担的内容。“清单”强调的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强调“不能影响教育教学”。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这一点没人否认,但很少有人想到教学的一体两面性:学生学得苦,教师也一定教得苦;学生承担了过重的学习负担,教师也一定承担了过重的教学负担。

因为升学和考试评比的压力,一些学校课程安排超标,考试安排超标,作业安排更是超出规定数倍甚至数十倍。在一些学校,教师在学生午休、晚寝、课外活动等休息、活动时间抢着上课,其背后是自己也承担着过重的教学负担。

相较于教育教学之外的负担,导致教师身心疲惫甚至酿成事故的,其实还是过重、不合理的教学负担。在关于“减负清单”的讨论中,不乏“让教师安心批改作业”等观点,这类观点掩盖了矛盾的主要方面,还可能让教师过重、不合理的教学负担合理化,其结果是加在学生身上的过重学习负担也被合理化。

给教师减负,在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挡在校门之外的同时,更要关注教育自身的乱作为,减掉加在教师身上的不合理教学负担。这不仅是为教师减负的重点,更是为学生减负的关键。

(作者单位系甘肃省会宁县党岘中学)

《中国教师报》2020年12月0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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