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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秩序无小事

发布时间:2025-06-04 作者:叶金福 来源:中国教师报

广州某职业学院的两起“教学事故”登上热搜后,有记者联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被通报是因为触犯了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教学秩序不就乱了”。针对该校对两起事件的认定,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我认为,无论上课迟到1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还是提前下课2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学校作出这样的认定并无不妥,违规教师被通报也不冤。

对于一节课的时长,各地一般规定幼儿园30分钟,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之所以作出这一精准的时间规定,其中既有不同教学阶段课程设置的原因,也有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区分的原因。既然上下课时间有明确规定,教师就应严格按照上下课时间认真执行,既不能上课迟到,也不能提前下课,这才是教师对待教学工作的正确态度。

但现实中,总有少数教师无视学校对上下课时间的规定,不是动辄上课迟到,就是任性提前下课,还没有合理的理由,若众人纷纷效仿,教学秩序、学生权益如何保障?教师上课迟到、下课提前,不仅一堂课的完整教学时间被缩短,而且也可能导致学生在这一空档时间段发生安全事故。试问:教学时间被缩短、学生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这难道不是教学事故吗?课堂时间的完整性直接关联教学效果,学生安全、知识传递、师生信任皆系于每一分钟的认真对待。学校的严格管理,恰恰是对教育核心价值的守护。

为了规范教师行为,严防教学事故发生,不少学校制定了相关考核细则。以本次事件中的学校为例,该校根据教学管理办法规定,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玩手机等行为将给予教师当月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的处罚。虽然这一处罚会影响教师的奖金数量,还会影响教师评优评先和年底绩效考核,但对于学校来说,这一做法显然是一种管理需要,并非刻意与教师过不去。

相反,对于学校作出“上课迟到1分钟,提前下课2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这一严格规定,教师应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做到按时上课、按时下课,毕竟准时也是教师职业专业性、严谨性的一种体现。

教育的本质是言传身教,严守教学时间不仅是遵从职业规范的体现,更是对学生、对知识的尊重。广州某职业学院的处理方式看似严苛,实则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教学秩序无小事。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始于对细节的敬畏,唯有教师与学校共同坚守教学纪律的底线,才能真正筑牢育人根基。

(作者单位系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中国教师报》2025年06月04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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