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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惩戒之外

手中有法 心中有爱

发布时间:2026-04-13 作者:杨 永 来源:中国教师报

新学期开学,校园重归喧闹。作为一线管理者,我心里比往年踏实——这份踏实源于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简称“新法”)的修订。对旁人来说只是条文变动,对学校来说却是“救命稻草”。

过去,我最怕接到“学生出事了”的电话。不是怕事,而是怕那种“使不上劲”的无力感。前年,几个高年级男生把低年级学生堵在厕所要钱、威胁恐吓。受害者家长哭得撕心裂肺,施暴者家长却觉得“孩子小,赔点钱算了”。那时候我们手里有什么?校规,最高处分不过留校察看,对已有“社会气”的学生,校规如同纸糊的墙。想送公安机关?但法律界限模糊,派出所也只能批评教育了事。学校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校规管不住,法律够不着”,德育工作常常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当新法明确把校园纳入治理视野,强调强制报告义务和矫治教育时,我第一反应不是“权力大了”,而是“底气有了”。

当然,法律落地的过程并不像文件写得那么顺畅。刚开始,教师心里都有顾虑。有个班主任私下问我:“真要把学生送进去吗?会不会毁了学生一辈子?”这种担心很真实。教育毕竟是讲感情的,我们习惯了“拉一把”,突然要“硬起来”,手难免会抖。

转折点发生在上学期末。学校有个男生,多次对同学实施肢体侮辱,甚至威胁老师。以前我们只能选择谈心、请家长、写保证书的方式,但这次学校依法启动强制报告程序。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调查、取证、训诫,流程规范。当身穿制服的民警站在学生面前,严肃告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底线时,那几个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学生,眼神变了——那种敬畏感,是说教100遍换不来的。

更有意思的是家长的态度。之前那个总是护短的施暴者家长,这次没敢闹。因为法律条文摆在那儿,监护失职是要担责的。他们开始真正重视孩子的心理问题,主动配合学校找心理咨询师,而不是单纯地替孩子“摆平事”。

这件事让我重新思考“法治”与“德育”的关系。以前总把二者对立,觉得法律太硬,会伤了对孩子的爱。但现实教育了我:没有法治兜底,德育就是空中楼阁。

法律进场,并不是要把学校变成法庭,也不是要把学生推向对立面。恰恰是因为有了这条清晰的红线,我们才敢在红线之内放手去做更有温度的教育。就像那个被训诫的男生,事后并未被学校抛弃。法律解决了“惩”,我们就能腾出精力“育”。心理教师介入后发现,他攻击性强源于家庭的长期忽视。于是,学校联合社区、家长制订帮教计划,进行具体行为矫正。如今,他在劳动中找回自信。他说:“以前觉得老师管我是与我作对,现在才知道那是怕我掉进坑里。”

这句话比学校的任何总结报告都有说服力。

当然,如何把握这个“度”,对一线管理者来说依然是挑战。并不是所有冲突都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同学间的打闹磕碰动辄报警,学校就没了人情味。为此,学校最近在尝试“分级处理”:一般的矛盾班主任调解,涉及欺凌苗头的德育处介入,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坚决报告。界限的拿捏是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考验。

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就是法律执行后的“修复”。法律是冷的,执行法律的人得是热的。报告后,学校会专门安排教师跟进学生的情绪,告诉他们:“学校打报告,是为了保护你,也是为了保护别人,并不代表放弃你。”避免学生因为恐惧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这学期,我们还邀请了法治副校长常驻学校参与学生矛盾调解,让法律的力量成为德育的盟友。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学生开始明白,自由是有边界的,尊重是相互的。这种规则意识的建立比考分更重要。

法治与德育不是骨和肉的关系,更像是地基与房子。法律把地基打牢了,防止房子塌了;而德育是在房子里装修,让人住得温暖。新学期,我们不再需要在“管不住”和“不敢管”之间纠结。法律给了学校守护底线的盾牌,而我们要做的是在这盾牌保护下,用更多的耐心、智慧和爱引导每一个具体、鲜活的生命。

教育需要温情,但温情不能没有原则。当法律守住底线,德育才能真正回归育人本身。这或许就是新时代校园治理最真实的样子:手中有法,心中有爱,眼里有人。

(作者单位系湖北省京山市永漋镇小学)

《中国教师报》2026年04月15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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