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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30 作者:顾明远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再次彰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怎么认识和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期专刊特别邀请有关专家,畅谈思考与体会,以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教育直接关系到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还特别要求,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进一步承担起引导和指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变化,家庭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和误区。如家长缺乏对教育规律的认识,缺乏育儿知识,往往把社会竞争带来的压力转移到孩子身上,使孩子身心不能健康地发展;学校办学与家长之间缺少沟通,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割裂,使得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教育改革不理解、不支持等。没有家庭的支持配合,学校的工作会事倍功半。学校应该负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形成家校合力,孩子的教育就会事半功倍。

每一个家庭成员特别是家长应该进一步承担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直接责任。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途径。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使家庭教育有了法律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长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要承担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责任,就要学点儿家庭教育学,知晓在家庭中应该怎么对孩子进行教育。家庭教育要符合儿童青少年的年龄发展特点,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发展规律。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特点,家庭教育只有根据这些特点进行教育,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家长要把爱孩子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形成好的家风。我们常常遇到两种错误的方法:一种是溺爱孩子,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对他(她)的错误思想姑息迁就,使孩子轻则养成任性、自我中心的坏脾气,重则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性,甚至误入歧途。一种是对孩子严格要求,但方式简单粗暴。要注意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孩子的自尊、自信和自强。

良好家风的形成需要有好的家教,更需要一代一代地传承和积累。家长的一言一行,无不深刻烙印在孩子的脑海里。家长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潜移默化地传给孩子;家长的坏思想、坏品德、坏习惯也会不知不觉地影响孩子。因此,家长在言行上要做孩子的榜样。

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应有之义,也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应有之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

《中国教育报》2022年10月30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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