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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新政贵在落实不打折

发布时间:2018-04-25 作者:邓文圣 来源:中国教师报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发布实行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由教师向所在学校自评自报,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其中,中小学教师将侧重于汇报有关课外培训、是否收受礼金等方面的情况。接着,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教师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都将与教师职业信用挂钩。

开微店、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暗示或公开向家长索要礼品等,这些 “热度”不减的师德争议焦点,每有新闻曝出总会引起一番热议,成为引发社会对教师群体不满的导火索。

显然,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职业规范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与教师个人发展和收入直接挂钩,是一个创新举措,与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和重振师道尊严十分契合。

然而,好政策贵在执行,有了执行力才能避免好政策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摆设,才能避免好政策沦为形式主义,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对反映强烈的重大师德问题,应该有明确具体的标准,便于教师对照执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然而也因为如此,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过高,教育行政部门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师德标准,使得师德评价一直相对虚化。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妨对影响较大的方面做好两种设计,可以量化的不妨依据总体要求,结合地区或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实在不能量化的,不妨列举出相关的负面清单,画出红线。这样教师个人可以对照修正自己,监督部门可以依照执行监管。

教师个人的师德报告不能一报了之,要有核查监管,看是否有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情况,从源头上杜绝隐患。核查教师师德报告也是在提示大家,师德报告制度与有关惩戒挂钩不是嘴上说说,倘若有人顶风而行,必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发现师德问题督查要及时,处理要公开迅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在常规检查中,一旦发现师德问题线索,不能碍于面子采取冷处理,而要及时迅速干预督查,拿到与实际相符的第一手资料和证据,作出公平的、相应的、公开的处理,这既是一种态度表达,也为当事人申诉维权留出了时间。

(作者单位系江苏海安大公教育中心)

《中国教师报》2018年04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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