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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桓:从塞上铁骑到编户齐民

发布时间:2018-12-07 作者:宋丹丹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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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沧海。傅抱石 绘 昵图网供图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首《观沧海》,是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北征乌桓,得胜回师时经过碣石山所作。

乌桓,又称为“乌延”“乌丸”,曾是两汉时期活跃在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之一。两汉后,“乌桓”这一名称逐渐在史书中消失。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得这支塞上铁骑从此踪影难觅?

承东胡而来的战斗民族

乌桓与东胡。公元前200年匈奴灭东胡以前,乌桓和鲜卑都是东胡的组成部分。“东胡,乌丸之先,后为鲜卑,在匈奴东,故曰东胡。”《后汉书》卷九十《乌桓传》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东胡为匈奴所破后,余部两支分别逃至乌桓山和鲜卑山,随后各自称为乌桓和鲜卑,鲜卑大致在乌桓之东北。

乌桓山到底在何处,汉魏间著述并没有具体的说明。清末曹廷杰在《东三省地图说录》中推测,乌桓本在今西拉木伦河的两岸及喇里河西南地区。后来,乌桓南迁,居于上谷(上谷郡始建于战国燕昭王姬平二十九年,即公元前283年,郡治位于今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小南辛堡镇大古城村)等五郡塞外,其分布中心在今老哈河流域,原来的地方则被居于北方的鲜卑占领。

经济生产活动。乌桓人的经济生产活动类型基本由其所处的地理区位决定。马长寿先生在《乌桓与鲜卑》一书中指出,乌桓的分布区域,按地形可以分为三个小区域:在西拉木伦河以南是一片黄土地,宜于农业。西拉木伦河以北,分为东西二区:西边是沙丘地带,和蒙古草原的性质相同,宜于游牧;东边是森林地带,宜于狩猎。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游牧、射猎、农业这三种经济生产活动与乌桓人的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

王沈的《魏书》如此记载乌桓人的生活方式:“俗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皆东向。日弋猎禽兽,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

除了游牧和射猎之外,乌桓人还有一定的农业种植。乌桓人的农业种植体系较为简单,以青穄、东墙为主,特定的粮食要依靠与中原的贸易才能获得。

乌桓还有自己的纺织手工业。《后汉书·乌桓传》云:“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毼。”“刺韦”即缝皮革为衣、为帐幕。文绣即绣花。氀毼,《博雅》云,“罽也”,即用毛织成毯子。

邑落制度。乌桓有较为完善的邑落公社组织。其最大的共同体为部,部内的单位为邑落。“数百千落自为一部”,也就是每部中几百落到几千落不等。部内的最高首领称为“大人”,邑落的首领称为“小帅”。“大人”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大人有所召唤,刻木为信,邑落传行”,“违大人言死”。部落首领往往由推选而出,《魏书》载,“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后来,公选制逐渐变成了世袭制。《后汉书·乌桓传》载:“献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少,从子蹋顿有武略,代立。”

乌桓生活在匈奴和汉朝的夹击之间,经常遭遇掠夺侵扰。在这种情况下,乌桓部落不可能没有自己对抗强敌和保卫公社的军事组织。马长寿认为,乌桓的邑落公社具有明显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的特征。“小帅”显然是军事酋长的名称,战斗团体由公社的男子组成,部族的大人掌握着“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的大权。除此之外,乌桓人的日常生活也有着十分浓烈的军事色彩。《乌桓传》称“唯斗战之事乃自决之”,“若相贼杀者,令部落自相报”,这些表述都是乌桓人生活战斗化的表现。

与中原关系依时局而定

作为一个生活在匈奴和中原之间的较小部落,乌桓常常两面夹击,腹背受敌,只能仰仗其中一方生存。因此,乌桓与中原王朝之间并没有固定的联盟或对立关系,往往由时局而定。

两次南迁,从塞外入十郡。乌桓自驻牧于乌桓山之后,在两汉时期,曾两次南迁。第一次在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南迁至五郡塞外;第二次在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入居缘边十郡(即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塞内,皆在汉外长城中段和东段以南。

自匈奴击破东胡部落联盟以后,乌桓部落势孤力薄,役属于匈奴。匈奴对乌桓的奴役和勒索十分苛刻,“乌桓自为冒顿所破,众遂孤弱,常臣服匈奴,岁输牛马羊皮,过时不具,辄没其妻子”。西汉初期时,由于匈奴不断侵扰,汉武帝对匈奴实行武力反击,经过漠南之战、河西之战和漠北之战等几次大战之后,匈奴大败,主力不得不退出河套及其以西一带。西汉扶持了役属于匈奴的乌桓人,把他们从乌桓山及今西拉木伦河流域南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察匈奴动静”,防止匈奴再次南下。西汉还置“护乌桓校尉”以监领乌桓,预防他们与匈奴交通,并允许乌桓大人每年朝觐,作为对他们的亲信和优待。

乌桓人徙居五郡塞外之后,生活安定,畜牧业发达,部族逐渐强盛起来,于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冬反叛汉朝。汉宣帝时,乌桓又归附于汉朝。从此相安长达50年,直至王莽执政期间,这一关系才被破坏。据《后汉书》载,王莽时,欲击匈奴,兴十二部军,“使东城将严尤领乌桓、丁令兵屯代郡”。在乌桓士兵出征以前,王莽把他们的妻子儿女作为“人质”,分布在近郡各县。乌桓兵不服内地水土,请求回乡,王莽不许,乌桓兵各自逃亡,并在各处抢掠。于是,诸郡官吏尽杀乌桓的“人质”,从此乌桓痛恨王莽。匈奴趁此机会引诱乌桓的豪帅为官吏,自豪帅以下,皆背叛王莽,重新投降了匈奴。

匈奴和乌桓的联合也只是暂时的。公元46年,匈奴内部发生争夺王位的纠纷,并遭受连年旱灾、蝗灾,乌桓趁势发起攻击。匈奴无法在漠南留驻,转徙至漠北。当乌桓与匈奴的矛盾暴露无遗,东汉光武帝趁机以金币和丝帛贿赂乌桓大人。《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记载:“二十五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豹貂皮,是时四夷朝贺,络绎而至,天子乃命大会劳飨,赐以珍宝,乌桓或愿留宿卫,于是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同时,光武帝还恢复了乌桓校尉制度,并开通了岁时互市。《后汉书·乌桓传》称“明、章、和三世皆保塞无事”。

各自为政,反叛被平。乌桓的每次人口迁移,都是一部分内迁,一部分留在原地。内迁的乌桓人分散在各郡县内,塞外的乌桓人则逐渐为南下的鲜卑族所吸收。东汉中期以后,各地乌桓基本处于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状态。其中有的部落力量逐渐强大起来,如汉灵帝时,上谷乌桓大人难楼之部有众九千余落,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之部有众五千余落,皆自称王。辽东乌桓大人苏仆延有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桓大人乌延有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以上四郡乌桓再加上渔阳乌桓,即所谓的“幽州乌桓”。幽州乌桓突骑自汉初即名闻国内,或为州牧所兼领,或归郡守所管辖。

汉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凉州羌人发动了反对东汉王朝的起义。中平二年(公元185年),汉灵帝以张温为车骑将军,率领幽州乌桓三千突骑至关内与凉州起义军作战。因军粮拖欠,乌桓突骑临阵不战,退逃幽州各郡。

屡次被征发的乌桓骑兵,情形惨淡,心存反叛之意,“皆愿作乱”。后东汉张纯和张举谋反,借用的就是乌桓突骑的力量。《后汉书·乌桓传》称:“张纯畔入丘力居众中,自号弥天安定王,遂为诸郡乌桓元帅,寇掠青、徐、幽、冀四州。”这次起兵,声势浩大,给垂死的东汉政权重大的打击。但是随后张纯被其部下王政杀死,起兵之事即告瓦解。

内迁后与他族日趋融合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袁绍占领幽州。袁绍曾以汉献帝的名义封乌桓三王为单于,并且以家人子为己女嫁给乌桓的单于,其目的在于“收其精骑”。后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王位传给侄子蹋顿,蹋顿将三郡统一起来。

从建安四年起,曹操和袁绍开始火并。官渡之战,袁绍大败。建安七年,袁绍病死,少子袁尚与其兄袁熙不堪曹兵追迫,于建安十年奔辽西投靠蹋顿,欲借乌桓兵力恢复冀州。在袁尚的怂恿下,三郡乌桓经常到塞内骚扰。《三国志·武帝记》载,“三郡乌丸承天下乱,破幽州,略有汉民合十余万户”。

建安十一年,曹操决定北征三郡乌桓。“公将征之,凿渠,自呼沲入泒水,泒音孤。名平虏渠;又从泃河口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等到行兵至两百里处才被乌桓发现,乌桓骑兵仓促应战,阵容不整,被曹军打败。征乌桓后,曹操移其民一万余落于中原,并征调乌桓骑兵为己所用,“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

经过了多次内迁和长期的征调应战,乌桓人的社会形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首先,乌桓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不再是外在于中原政治统治之外的朝贡成员。杜佑《通典·边防篇》提到乌桓万余落徙居中国为齐民,即受到中央王朝统治的平民百姓。其次,乌桓的社会组织形式进入了士家制度。当时,曹操为了战争和屯田的需要,已经建立起一套士家制度。士家,指的是兵士及其家庭,他们属于特殊户籍,居住往往集中在一起,由州县或兵营管理。士家子弟世代以当兵为业,子女的婚配也只限于士家之间。兵士如果逃亡,父母妻儿都要受到牵连。这种制度又被称为世兵制。乌桓骑兵为汉朝所用之后,跟随他们曾经受汉封的王、侯和未受汉封的大人参加战争,平时居无定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会屯兵驻扎,家眷则住在指定的郡县之内。进入十六国时期,东部乌桓人与后迁入郡县地区的鲜卑、氐族一起成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部落兵。由此,乌桓完成了从部落民向编户齐民的转变。

由于到处迁徙,并与其他各族杂居错处,乌桓与他族日渐趋于混杂和融合。北魏时期,乌桓不再是一个特指的民族。《魏书·官氏志》云:“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唐长孺先生在《魏晋杂胡考》中指出,魏晋以后的乌桓已经是“杂人”“杂类”的泛称。到隋唐时期,入居郡县地区的乌桓人基本融入北方汉人之中。

(作者系本刊实习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8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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