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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1 作者:郑芃生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兰州3月21日讯(记者 郑芃生)记者从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今天出台的《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获悉,从2024年起,甘肃省开始执行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模式。

根据《实施方案》,甘肃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实施方案》提出,扩大省级统考范围。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省级统考,共开设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等6类专业统考(戏曲类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实施方案》提出,提高文化课成绩在投档中的占比。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甘肃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其中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实施方案》明确,将艺术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批,合并后甘肃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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