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案例,我也和深圳的符老师有同样的疑惑。单从事件的结果来看,这无疑是一个成功的育人案例。但从班级管理的视角来看,这样的教育太理想化,结局美好得有点不太真实。退一步说,即便故事是真实的,也是一个强化人文关怀结果的特例,无法推而广之,对其他班主任没有多少可借鉴性,方法更不可能复制。
郑大同事件赵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级的“财政大权”该不该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即使交给生活委员管理,班费的收支是否该有一个明细表?班费的收支明细是否该定期公布?
从赵老师的叙述中我们知道,郑大同掌管着班级的财政大权,每周都会有一定的收入,但对于收入的管理却只字未提,这里我不妨冒昧地揣测一下,赵老师的班级管理制度里应该没有“班费管理”这一项,也就是说,班费是一笔糊涂账,除了郑大同没有人知道明细。这就为“品学兼优”的郑大同“挪用公款”埋下了伏笔,缺少监督权往往会被滥用,基于这一点,在郑大同犯错误这件事上赵老师责无旁贷。
从叙事中我们看到,在郑大同承认错误后,班主任并没有追究滥用的公款,也没有惩罚性的后续措施,反而还继续让他担任生活委员,这就是老师口中的“信任”和“改变”?
不客气地说,如果不从制度上堵住班级财务管理的漏洞,仅凭这夸大了的“人文关怀”,赵老师的班级还会出现下一个“郑大同”。
教育不能太理想化,建立在完善班级管理制度上的人文关怀才更具有张力。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荣成市第二中学)
《中国教师报》2020年05月13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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