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校长的过程中,我曾遇到过多次不实举报,主要集中在一所乡村小学任职期间。
第一次是“路牙事件”。
初任校长,所在学校面貌“黯然”,尤其是甬道两侧树下杂草丛生。参照兄弟学校的做法,我们决定在树下建筑路牙,路牙内植上草皮,既美观又绿化。对于建筑我不在行,于是指派总务主任了解附近学校路牙建筑用料用工情况,盘出预算,与工人师傅“砍价”。
待到路牙项目开工建设时,我收到了举报,说是“造价高了”“其中有‘猫腻’”。于是教育局派出专人到场核查,从需要多少块砖、多少袋水泥、多少吨黄沙、多少用工,一项一项精确计算,结果每平方米造价比邻近学校还稍低,用料用工均符合标准。
教育局将核查结论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哑口无言,但对其不实举报行为没有相应惩戒。就被举报人来说,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
第二次是“乱收费事件”。
举报人直接举报到省政风热线,省里责成市教育局在一周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但市教育局调查发现,根本没有乱收过什么费用,属于无中生有。
详细了解后才得知,原来是一名家长因未得到特困家庭学生补助款,就无端向省里举报学校乱收费。乱收费是条“高压线”,难怪上面如此重视。
调查组没有查出什么问题后,叮嘱道:“学校在特困家庭学生补助宣传方面要再细致一些。”
其实,就此项工作的宣传,学校不仅印发了材料、召开了家长会,班主任还在班上进行了详细解读。但是特困家庭学生补助有明确的认定条件,不是家长说“特困”就“特困”,要求是孤儿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革命烈士或伤残军人家庭,以及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明家庭。
本想登门向这位家长解释清楚,但因为保密原则,无法得知具体信息,只好作罢。
第三次是“游山玩水事件”。
有人举报我上班期间在外游山玩水,但真实的情况是: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学科优质课竞赛获得一等奖,被推荐参加市级竞赛,这对于我所在的学校无疑是荣誉加身。为了体现对教师发展的重视,也为了给学校发展注入更多能量,我决定与分管副校长一起,陪同这位教师参赛,做好服务。参赛过程紧张有序,作为“陪赛”人员,既要参与本校选手的“磨课”,也要听其他选手的课,不要说游山玩水,逛街的时间都不够。况且承办比赛的学校是一所县城小学,地处平原,哪来的山?水也只有几条再常见不过的河。幸好分管副校长是“活证人”,还了我清白。
现实中,不实举报就像看不见的“刺”与隐形的“刃”,往往刺痛人心,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会深受其害。被举报者即使被组织正名,伤痛消除但伤痕难消。更重要的是,由于心力与精力的牵扯,或多或少会给学校日常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但目前对不实举报人往往很少处理,因此我觉得应该对其有所惩戒,让其尊重事实。大家有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或愿望尚未满足就动歪脑筋,诽谤和攻击他人。
凡事皆成过往,虽历历在目,但如今已经释然。不过也要同受到不实举报的同行说,莫背负心理压力,将其当作反面教材就是。当然,也要时刻警示自己,其身要正,身正不怕影子斜。
《中国教师报》2025年05月14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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