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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享就自私吗

发布时间:2019-05-19 作者:朱萌 来源:中国教育报

自由活动时间,孩子们到小篮子里拿出自己带来的玩具,围坐在娃娃家的桌子旁。

“你可以和我分享吗?”滔滔拿着自己的汽车玩具问琪琪。

“我不要,你的不好玩,我就要玩我自己的。”琪琪回答。

滔滔跑来向老师告状:“老师,琪琪他不和我分享。”

我们在带班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类似的事件,有的幼儿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我们该如何去处理呢?多数教师会教导幼儿要学会分享。“大家都是一个班的,都是好朋友,好朋友就是要互相分享的。”“你为什么不和其他小朋友分享呢?”“你想要他跟你分享,就用好听的话跟他说:‘我可以玩你的玩具吗?’”

诚然,这种用说教和道德解释的方法鼓励幼儿分享,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往往不明显,也不稳定。

幼儿有说“不”的权利

根据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学龄前儿童心理的突出特点是自我中心主义。这个时期的幼儿考虑问题往往从愉悦自我出发,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开始逐渐去自我中心,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教师一味强制幼儿去分享,只会让幼儿感到疑惑、不安:“这到底是我的东西还是别人的?为什么我必须和他分享?”这样的“分享”只会让幼儿越来越自我。

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是先懂得“独占”,后学会“分享”,先学会“利己”,后学会“利他”的。在学龄前幼儿心目中,教师是权威的象征,教师的期望与态度对幼儿的行为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作为幼儿教师,要理解这个时期幼儿自我中心主义的特点,尊重幼儿说“不”的权利。我们要告诉幼儿:当我们手中的东西数量不多时,可以选择拒绝分享;当我们将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时,要告诉对方保管、使用物品的方法;对于集体的东西,我们不可以独占,要共同使用;对于别人的东西,我们要学会爱护,不可以多次要求别人分享。

创设情境让幼儿体验分享

分享行为是幼儿在与环境、与他人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的,是幼儿生理、心理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因此,虽然不能强制要求幼儿分享,但成人的引导也必不可少。

创设情境,让幼儿在实践中体验分享,是引导幼儿学会分享的一种好方法。跟幼儿讲分享行为的好处有一定的效果,但目睹分享的实际行为更有效。经常看到别人表现出分享、帮助、给予行为的幼儿,自己也更容易那样做。当幼儿看到其他人表现出分享的行为,并且从中获得明显的快乐时,模仿也会更容易。

教师可以抓住生活中自然出现的情境进行分享教育,也可以通过事先准备的活动开展分享教育。教师在活动中既要演示如何分享,也要演示如何以礼貌的方式对待他人的分享,使双方都产生愉悦的情绪体验。比如在自由活动中,幼儿发生了分享行为时,教师可以说:“你将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和圆圆分享,我听到她跟你说谢谢了,你们一起分享玩具,一定是好朋友,你真是个爱分享的好孩子。”“有好朋友将自己的玩具分给你玩,我听到你对她说谢谢了,你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巧用强化巩固分享行为

幼儿具备了初步的分享能力与分享体验后,成人还需要巧用强化,巩固他们的分享行为。教师要关注幼儿的分享行为,不要把这种行为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也不要等到出现某些特别引人瞩目的情况时才给予幼儿鼓励。相反,对幼儿在生活中能做到的小事也要鼓励,比如和好朋友分享玩具,在个别化学习时一起分享操作材料等。除了口头鼓励,教师也可以采用微笑或者其他积极的信号对幼儿的行为表达赞赏。如果采用表扬,要表扬幼儿之间具体的分享行为,揭示幼儿行为背后的品质,使其道德内化。

学前儿童掌握社会规则,学会分享,从个体我走向社会我的过程中,成人的支持和引导十分重要。幼儿是在与成人、与环境的互动中体会社会规则,建构自己内心世界的。作为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历来是被推崇的德育原则,教师要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帮助幼儿理解分享、懂得分享,做幼儿分享的榜样,从而引导幼儿乐于分享。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黄家花园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1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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