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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探索看“新师范”逻辑转向

发布时间:2019-06-03 作者:周跃良 殷玉新 来源:中国教育报

建设“新师范”是我国新时期全面提升教师质量的战略选择,探索从“知识本位”到“立德树人”,从“封闭分离”到“开放协同”,从“手工作坊”到“互联网+”,浙江省从目标、主体和路径三个维度推进“新师范”的建设实施。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定位指明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新目标,即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新师范”是我国新时期全面提升教师质量的战略选择,成为新时期教师教育的新目标和新路径。“新师范”建设什么?谁来建设?如何建设?浙江省从目标、主体和路径三个维度探索推进“新师范”的实施,为审视我国“新师范”建设的逻辑转向提供参照。

从“知识本位”到“立德树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教师教育改革大都希望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培养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以舒尔曼为代表的诸多学者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需的知识门类成为全球“知识本位”教师教育的基础。

聚焦立德树人。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学科知识、教学法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等客观知识为本位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忽视了教师思想观念、德育能力等的发展,培养出来的教师虽然具有高水平的知识,却很难完成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发展面临的任务。新时代,我国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超越“知识本位”教师教育,加强师范生德育能力建设应当成为立德树人背景下“新师范”建设的新目标,即“新师范”建设应重点关注师范生德育能力的养成,促进师范生成为未来的“四有”好老师。

创新多种途径。为实现立德树人背景下“新师范”建设目标,从师范生教育开始,不断强化师范生的职业认同感、职业忠诚感和从教使命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融入师范生德育能力养成教育,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净化师范生德育能力养成环境,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提高师范生师德修养,重视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对师范生德育能力的考核,通过师德评价机制促进师范生自觉参加德育能力养成实践。建立师范生师德案例采集、宣讲和评比制度,尤其是教育实习中师范生的德育能力培养案例采集,挖掘师德典型案例,引导师范生对师德先进事迹的感召体验、弘扬传播。建立中小学教师群英库,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师范生身边爱岗敬业、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追求创新的好教师,鼓励师范生以师德典型为楷模,提高师范生德育能力养成的自觉意识。

全方位保障。教育学界应当研究师范生德育能力养成,创新师德课程与教学体系,将师德课程、师德践行、师德宣传相互贯通,以多学科融合、多机构协同的形式,促进教师德育能力研究与实践。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保障师德教育有效实施的各种机制,形成立体化、常态化、全过程的师德师风建设局面,使立德树人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动,为师范生德育能力培养营造良好的制度氛围。例如,浙江省“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的首要内容就是“师德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师德养成教育的理论研究、课程建设和相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试点,构建并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的卓越教师师德养成教育体系,让德育能力养成成为师范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从“封闭分离”到“开放协同”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教师教育发展趋势表现为从师范院校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到综合大学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

推动开放协同的“新师范”建设机制创新。长期以来,我国教师教育逐渐形成了分级分类的培养格局,各级师范院校是职前教师培养的主阵地,地方行政部门与中小学作为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被排除在教师教育过程外。这种“封闭分离”的教师教育培养机制使教师职前、入职和职后教育分段运行,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衔接,导致师范生虽然学会大量的理论性知识,却缺乏更为有效的实践性知识和技能。国际优秀教师教育项目实践经验表明,以开放、多元、协同、创新、融合等为原则的教师教育,有利于实现各主体间协同合作,满足多元主体需求,培养合格的教师。因此,近些年,我国在教师教育中逐渐关注从协同创新、开放多元出发,发挥多元主体在教师教育中的作用,打造多层次、多维度的“新师范”培养机制,使师范生培养成为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

打造开放协同的“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以开放协同为思路的“新师范”培养机制,应涵盖教师职前、入职、职后教育全过程,既要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也要得到各师范院校的通力合作,以及中小学校的积极参与,形成“新师范”建设的实践共同体。例如,浙江省通过打造教师发展学校作为师范生实践教育共同体,实现了“新师范”建设机制协同化。教师发展学校成为师范生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的场所,高校教师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实践的平台,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开展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阵地,为打造开放协同的“新师范”建设人才培养机制树立了典范。构建“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作为衔接高校、中小学、地方行政部门的实体存在,能够真正将地方行政部门、中小学从管理部门和师范生用人单位转变成师范生培养机构,有利于实现“新师范”建设的协同化。

明确“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的责任分工。政府部门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保障,将区域内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统筹负责区域内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建设教师发展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定政策在经费安排、人员编制等方面对教师发展学校给予支持。高等学校应大力推进全过程的通力合作,通过分类考核,引导高等学校之间错位发展,差异定位,逐步彰显各高等学校的优势和特色;选派专家学者参与中小学教育科研和校本研修活动,建立与中小学联合开展教学、科研和师范生培训等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问题;探索建立“特级教师工作流动站”,充分发挥中小学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在师范生培养中的作用。中小学也应当全方位地积极参与“新师范”建设工作,承担高校师范生见习、实习任务,选派优秀教师和班主任担任见习、实习师范生的指导教师,保证每学期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师范生独立上课的机会,给师范生提供参观考察、课堂听课、现场诊断等机会,支持并选派优秀教师到高校承担师范生培养的相关课程。

从“手工作坊”到“互联网+”

随着信息时代的冲击愈发强烈,社会变革愈发充满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为未知而教和为未来而学成为未来教师教育的发展趋势,大数据可以为教师教育实施和决策提供数字支撑,也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决策。

促进“互联网+”“新师范”建设平台升级。在传统“手工作坊”式的教师教育实施平台中,教师教育与信息技术只是表面结合,教师教育具有明显的“手工制作”特征。“互联网+”使人类走向开放关联,教师必须调整自身定位,成为学生的学习伙伴和引导者,即教师要成为熟练而自觉的“互联网实践者”。因此,“新师范”建设应高度重视对师范生信息化素养的培养,利用“互联网+”教育理念和先进途径培养师范生信息化素养。“互联网+”与教师教育能够相互融合,迫切需要促进“互联网+”“新师范”建设平台升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教育应用能力。

推进“互联网+”融入“新师范”教育过程。浙江省对“智慧教育”为载体的“新师范”建设实施平台升级,有利于实现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数据存储信息化,利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技术转变师范生实践教学方式,追踪师范生教学能力发展历程,作为从职前到职后的学习、实训和培训的多维度发展的支撑,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把师范生日常学习、技能训练以及职后发展的轨迹详细记录、分析和归档,为师范生、指导教师、高校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数据决策支持。应当建立“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的等级评估,推行规范化、过程化管理,探索完善“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的激励政策,按照“新师范”建设实践共同体评估等级对依托学校适度增加教师编制和绩效工资核定系数,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建设,建立智能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平台,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实现师范专业认证实践教学证据呈现的信息化。

建立大数据支撑的师范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成立地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不断完善不同层级的质量监测体系,对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监测,每年发布师范生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并做好基于监测结果的问责和限期整改工作。例如,浙江省围绕师范生质量建设的关键环节,师范专业培养目标与定位、课程体系、“三位一体”招生、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践教学实施、培训质量等,每年分不同主题,连续三年开展面向浙江所有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专项督查,有利于推进高校重视师范生培养和师范生教育质量提升。此外,还应当研发实施“新师范”建设管理平台,助推实现师范生培养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生培养质量监测分析与绩效考核。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03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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