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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形象代代传

—— 几代人课本中的英雄人物

发布时间:2019-07-17 作者:刘翠航 来源:中国教育报

提起英雄人物,岳飞、林则徐、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雷锋、王进喜、焦裕禄、钱学森等名字快速闪现在脑海中,甚至这些英雄人物的形象都能浮现在眼前。这是因为这些英雄人物都进入了我们从小熟读的课本。这些人物的事迹和光辉形象代代相传,已经变成民族灵魂,塑造着中国人的心灵和品格。

按照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年轻一代三代计算的话,有许多英雄人物是三代人的共同记忆。如果爷爷奶奶是上个世纪40年代生人的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多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直到“文革”前。他们上学时读的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和出版的新中国前四套统编教材。如果爸爸妈妈是上世纪60年代生人的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多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他们读的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五套至第八套教材。如果年青一代是“90后”,则他们读的是千禧年后新课程改革后的第10套和第11套教材。从第一套统编教材开始,岳飞、林则徐等民族英雄,刘胡兰、董存瑞等革命烈士,雷锋等英雄模范就作为民族精神的代表,出现并一直保留在课本中。

课本中的民族英雄

民族英雄是民族魂的铸造者。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说:“我从小就看我妈妈给我买的小人书《岳飞传》,有十几本,其中一本就是讲‘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很深。”课本中最有代表性的民族英雄当数岳飞,另外一个则是近代的林则徐。

195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套统编教材《初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第二册》,在第52页至53页专门叙述了“岳飞及其抗金事迹”。课文中描述岳飞的军队战斗力很强,纪律很好,冻死不拆民房,饿死不抢民财;在乘胜追击金兵时对部下说出“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而”的豪言壮语。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义务教育三年制四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试用本)中国历史第二册》还绘制了岳飞像。直到今天,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五年级上册》《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和《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仍保留着有关岳飞的内容。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形象永不磨灭。

另一个典型的民族英雄就是林则徐。从195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套统编教材开始,林则徐在迄今为止的所有11套中小学教材中从未缺席。林则徐不仅出现在历史课本中,为了让学生尽早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语文课本和德育课本中也讲述了他的事迹。例如,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套《初级小学国语课本第八册》第25页至26页,在课文《鸦片战争》中叙述了林则徐到广东戒烟的事迹。2018年出版的统编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上册》安排了“虎门销烟”的阅读材料。在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以不同形式安排重要英雄人物的内容,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课本中的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是课本中非常重要的一类英雄人物。他们将最宝贵的生命献给了民族和人类解放的伟大事业,是英雄中的英雄。

课本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革命烈士当数刘胡兰。1960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三套教材《初级小学课本语文第六册》第35课,描写了刘胡兰宁死不屈、英勇就义的事迹,课文最后毛主席为纪念她而写的八个大字也深深镌刻在人们的脑海中:“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与此同时,第三套教材中《中学课本政治常识第一册》安排了一课讲刘胡兰的故事,从54页到67页,用了14页的篇幅进一步介绍了刘胡兰接受革命教育、光荣入党、英勇就义的革命历程。2018年出版的统编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以阅读材料的形式再次讲述了刘胡兰的事迹。刘胡兰的事迹在小学和中学阶段的反复安排,内容丰富性不断递进,代代相传,使她的革命精神深深地被中国人牢记。

董存瑞炸碉堡的事迹家喻户晓,他是课本中讲述舍身忘己、大无畏精神永远的主角。董存瑞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英雄,从1952年人教社出版的第一套全国统编教材《小学初级国语课本第七册》(春季始启用)开始,就在第13课安排了以《战斗英雄董存瑞》为题的课文。此后,每套小学语文统编教材都保留了这一课文。1996年人教社出版的第九套全国统编教材《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语文第九册》在第11课安排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课文,课文更长,董存瑞的事迹更加翔实,文学性更强,并配有插图。即将在全国使用的第11套统编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再次以阅读材料的形式呈现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英雄事迹。

课本中的英雄模范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英雄模范成为身边的榜样,对培养学生拥有崇高理想和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有极强的教育意义。统编教材中从一开始就重视模范人物的宣传和教育。其中,雷锋、王进喜、焦裕禄、钱学森等党政军民学各领域的杰出人物成为课本中英雄模范的代表。

从1963年全国掀起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后,雷锋的事迹就进入了课本。在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年出版的第四套教材《高级小学课本语文第四册》第32课首先选入了雷锋日记,人们耳熟能详的雨中送带孩子的妇女、把自己的午饭让给同志吃等事迹就出自这篇课文。1965年《初级小学课本语文第五册》中,第34课也收录了雷锋的日记《做革命事业的螺丝钉》,继续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叙述了雷锋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精神。同年出版的《初级小学课本语文第六册》第二课编入了《雷锋在工地上》,以第二人称的形式描写了雷锋吃苦耐劳的榜样形象。此后,雷锋日记和有关雷锋的事迹一直保留在中小学课本中。

已经在全国使用的由教育部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11套统编教材在《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二年级下册》第五课安排诗歌《雷锋叔叔你在哪里?》;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通过安排雷锋雕像启发小学新生“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以活动内容的形式让学生学习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的崇高精神;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编入阅读感悟《雷锋日记》节选,引导学生思考“怎样的一生是值得的”;在《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知识拓展”板块安排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内容。

课本中这些闪光的名字,虽然年代不同,事迹也不一样,但其精神实质都是一致的,即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人生境界。他们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祖国的骄傲,是激励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国家统编中小学教材始终坚持将这些英雄人物的事迹作为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直接的素材,代代传承,只有如此才能使培养出的一代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永葆中华民族的高尚品德和奋斗精神,成为实现国家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后继力量。

(作者系人民教育出版社科研部副主任、教育学博士)

《中国教育报》2019年07月17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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