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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

发布时间:2020-11-12 作者:蒋夫尔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十三五”以来,自治区建立健全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自治区对全区农村(含县城)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给予年生均2800元经费保障。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秋季学期起,新疆又将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在高中阶段,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可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奖助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

据统计,新疆学生资助金由2016年的27.9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76.2亿元,仅2019年就惠及学生480余万人次。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的实施,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点亮了数以万计贫困学子的人生梦想。

《中国教育报》2020年11月12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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