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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愿亟待提升

发布时间:2020-12-24 作者:刘玉娟 来源:中国教育报

家长支持并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有助于学生在品德、学业、社交等各方面的进步。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校内教育和居家学习有可能随时切换,对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质量有了更高要求。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们在对疫情前和疫情期间家长参与家校共育情况的全国范围调研中,发现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效能感和积极性都亟待提升。

提升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自我效能感(指家长对自己能否胜任家校共育任务的判断)。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参与学校共育的效能感维持在中等水平。认为自己能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的家长不足半数,认为能有效监督或辅导孩子的家长不足三成,能和老师顺畅沟通的也不足半数,这些都表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效能感较低。

家长的自我效能感直接影响他们的参与程度和效果,学校可提供一些支持策略,帮助家长提升自我效能感。比如共享学校的课程信息,增进家长对子女学习目标和任务的理解;对家长进行培训,传输正确先进的育儿理念,改善家长的养育行为,同时及时反馈家长参与效果,强化家长参与动机等。

通过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家长的参与积极性。大部分校长和教师在调查中认为,他们已经为家校共育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家长问卷的调查结果表明,真正参与到家校共育中的家长占比较少,家长对学校和学生在校情况的了解较少,显然家校双方的沟通或家校共育的机制存在问题,阻碍了家长参与家校共育。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可设置家校共育专职教师岗位,以协调家长、教师和学校的沟通,制定有效的家长参与策略,解决家校共育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家长全面参与孩子教育。

专职教师的主要职能可以包括:为学校设计开发可以持续开展的家长参与项目;为学校教师提供家校共育方面的培训;为有需要的家庭进行咨询,帮助家长与学校有效沟通;帮助学生通过家校共育改善校内外行为。

另外在对教师的聘用和培训方面,可增加家校共育内容的考核,选拔具有一定家校共育能力的教师。

以接纳态度,为家长创设无压力的参与氛围。家长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家长愿意作为志愿者为学校服务的不足三成,认为自己能参与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仅超过一成,这表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意愿较低、行为较少。教师问卷的结果则表明,仅有不足四成的教师经常帮志愿者家长争取活动场地和资源,仅有超过三成的教师经常和家长一起制定志愿活动计划,表明学校和教师还缺乏对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接纳。

认为家长能为他们提供有价值建议的教师不到四成,这也反映出教师对家长的不信任。只有在学校和教师不以权威姿态而以平等态度与家长交流,并且营造良好的氛围,表现出对家长的真正接纳时,家长才会积极投入其中,促进良好家校伙伴关系的构建。

学校想要提升家长的参与意愿,可以从几方面努力。一是可主动邀请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并提供场地和资源,在过程中共同协商。另外可根据家长的不同情况和不同层次家长知识与技能上的差异,组织形式灵活多样的家长参与活动,并尽量给家长提供时间和选择上的自由。

为中部地区和低社会经济地位家长创造参与机会。调查结果显示,在家校共育参与程度上,中部地区家长低于西部和东部,农村地区家长低于乡镇和城市,收入水平较低的家长低于收入水平较高的家长,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家长低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长。这表明中部地区和农村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程度相对落后,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家长参与家校共育存在困难。

经研究分析,中部地区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相对落后,主要原因在于理念的落后;建议可在落后地区设置家校共育试点项目,以试点形式带动该地区家校共育的发展;在教育对口帮扶中增加家校共育内容;对当地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开展家校共育相关内容的培训。

农村和低社会经济地位家长参与程度较低,主要原因在于参与家校共育的机会和能力有所欠缺;建议可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提升他们的参与度。比如每学年设置多个家校合作日,家长可弹性参与;学校主动加强与这一群体家长的沟通频次,并采用他们更容易接受的沟通方式等。另外可设置针对弱势群体的家校共育扶助项目,对弱势群体家长开展家校共育的社区培训或入户指导,使他们在社区和家庭中接受与其受教育程度相匹配的培训,掌握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技能。

(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此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基于抗疫背景的中小学家校共育改革研究”[GYA2020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0年12月24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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