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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中小学督查检查等须减50%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许庆军 陈磊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许庆军 陈磊)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确保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在2019年基础上减少50%以上。

徐州要求,建立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除教育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外,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上述事项,无论以前是否有文件依据,一律不得开展。一个工作年度内,同一事项原则上只能开展1次。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事项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徐州明确,要严控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常态化清理机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

徐州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督导、视导、检查、考核及区域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控制总量、规模、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不得多头重复开展同类事项,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中国教育报》2021年12月0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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