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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己的路”的价值逻辑

发布时间:2022-05-19 作者:王玉龙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这一重要结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与创造性实践的辩证融合,是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是党领导人民百年求索的根本遵循。

从内在意蕴看,走自己的路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自主选择道路,意指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具体的马克思主义”,而非“抽象的马克思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自主选择前进道路;二是自己走路,即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独立自主地捍卫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走自己的路的历史进程始终贯穿着实践、理论、制度这三条基本线索,其价值逻辑便体现其中。

中国共产党走自己的“实践之路”,成功开辟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中国道路,推动中国走上了民族复兴的历史正道。列宁曾指出:“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的革命带有更多的特色。”中国的实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走自己的路的历史必然性。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照搬他国的实践模式、跟在他人之后亦步亦趋,其结果不是必然遭遇失败,就是必然成为他人的附庸。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克服首先占领中心城市等“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制定“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等,都是走自己的路的成功实践。毛泽东曾深刻反思苏联模式暴露出来的弊端,在《论十大关系》中提醒全党,“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基本原则。这一道路探索虽曾遭遇严重失误,但仍取得了巨大成就。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

中国共产党走自己的“理论之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土化,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展露出更为绚丽的真理光芒。《决议》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必须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本土化才能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土化一直在路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理论规定性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创立形成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理论成果科学解答了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突破了世界文化“中心—外围”的思想结构,使党和人民达致思想上的独立自主状态,实现了“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创造性统一。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话语至今闪烁着真理的光辉:“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让马克思主义在东方大地焕发出更为强劲的理论生机与实践活力。

中国共产党走自己的“制度之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中华民族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根本原因在于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倘若没有走自己的路的实践主动性与理论自觉性,这一最大优势恐难以形成。这一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党立足于中国的社会土壤,走自己的路的必然结果。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而是基于实际国情开创性地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的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离不开成熟定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保驾护航。这是走自己的“制度之路”结出的实践硕果。

走自己的路,绝不是封闭僵化、隔绝交流,而是脚踏中华大地汲取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的营养,扬弃与超越并重,敢为天下先,走一条既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中国国情现实规定性,又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正确道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性发展,谱写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璀璨篇章。

(作者单位系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2年05月19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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