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小明在楼道里‘百米冲刺’了”
“老师,小红上着课用水彩笔涂红指甲”
“老师,小兰带零食到学校了”
…………
不知道一二年级的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有没有计算过,当你在教室待着的时候,一个课间,你会听到多少次这样的“告状”?你会多少次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状子”而焦头烂额、抓耳挠腮?这种理直气壮的“告状”还具有传染性——一个孩子开口,其他孩子就会接踵而来。
教师们不必为此心烦,从人际交往心理学来看,“告状”不过是孩子觉得自己受到侵害,或者集体规则被破坏,或者自己想获得关注,想通过教师约束他人的一种正常行为。这些都是我们教育的契机,我们很有必要先去“看清”那个“告状”的孩子,再施以适合的教育。
既保护规则意识,又强化主人翁意识
为了做好孩子们的安全管理,我在班级安全角写下了最醒目的字眼,班级公约:不跑不跳不打闹,课间安全最重要。几乎每天我都会让孩子背诵这条公约,可在孩子那里,理论是理论,即便他们对公约烂熟于心,下了课也一样“百米冲刺”似地放飞自我。我只能让孩子做好监督,互相约束,这样的想法导致围绕“百米冲刺”的“状子”数不胜数。
孩子对“规则”有了初步概念后,能够分辨对错,会认为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公平对待。所以一部分规则意识强的孩子就开始了他们的告状行为。从这一点来讲,这些告状的孩子只是在遵守规则罢了。应对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我们要保护好孩子的规则意识,另一方面也要记得引导孩子树立班级主人翁意识:作为班级的小主人,每个孩子都有责任去制止这种行为,而不是一味地用告状解决问题。
既做坚强后盾,又引导学生自己处理
作为教师,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小明借用了小红的铅笔,小明想着一会儿就还,可是转眼间就忘到脑后了。小红认为小明是故意不还,所以向老师告状。很显然,小红是在向老师求助,希望通过老师的“干预”来说服对方,达到自己的正当目的。
这种情况我们必须认真倾听小红的倾诉,然后教导小红要学会自己处理这样的事情。比如,跟小明清晰地表达出让他归还铅笔的想法。同时,我们还应补充,如果自己处理不了,还可以找老师,老师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这样既可以给孩子心理安慰,又能锻炼孩子处理问题的能力。
既满足“被关注”需求,又引导生生关系
课堂上,我让孩子把“果”这个生字写两遍,有个孩子站起来告诉我他的同桌写错了,并且信誓旦旦地等着我的“宣判”。这时候,我们应该看清孩子“告状”背后的心理因素。事实上,大多数孩子此时“告状”是想获得老师的关注,“获得关注”是每个人内心的心理需求,在幼儿时期尤为明显。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肯定孩子的是非观,同时告诉孩子,作为同桌互相提醒、互相帮助才是更高尚的做法。
所以,学生“告状”真的不一定是坏事,他们或是表述一件事实,或是寻求帮助,或是获得关注,这是孩子最真实的心理特点。“看清”孩子,我们才能知道如何施教,如何保护孩子、引导孩子,才能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引导上,主要是要把握好度:我们要让孩子知道,老师是他们在学校里的依靠,是他们安全的保证;也不能过分鼓励孩子的告状行为,必须在肯定孩子积极心理的同时,纠正他们错误的心理倾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此一来,教育的建设性和积极价值才能发挥出来。
(作者系山东省临沂柳青苑小学教师)
《中国教育报》2023年05月26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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