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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依法治校的脉络和肌理

发布时间:2025-08-16 作者:马雷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

  对于相关政策法律,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学习、领会和落实,抓住这些政策法律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打通政策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学校的法治工作在依法治国的宏观国家战略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学校学习、工作的学生、教职工等人数众多,并且直接联系到千家万户。学校的依法治校水平,直接决定了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的实现程度。另外,学校的法治工作与其他领域法治工作的显著区别在于,学校承担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今天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若干年后就会成长为国家建设的栋梁,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间接决定了我国未来依法治国的发展程度。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健全学校章程实施保障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形成了依法治校的基本治理体系,规范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如果一些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落实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不坚决、不彻底的现象,出现违规办学以及侵犯学生和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就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满意度,还会影响到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效。因此,深入推进学校层面的依法治教工作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树立教育法治观念

  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在学校管理中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消除“法治无用论”、“法治形式论”等错误观念的影响。首先,在学校的治理当中,应当坚持法治的根本原则,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方式。其次,在依法治校的工作中,应当抓好学校的“关键少数”,学校领导应当带头学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治理学校,成为懂法、守法的典范。通过“关键少数”对法治的尊重和践行,带动学校师生形成一种尚法守规的学校氛围和行为习惯。再次,还要梳理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相关政策法律对于学校运行的相关规定,是学校开展一切教育教学的红线和底线,无论学校的管理层进行行政管理,还是一线教职员工开展教育教学和日常活动,都必须按照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而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当前学校的治理模式、治理理念、治理形式、治理路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政策法律中,是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学校管理层和教职员工必须清晰把握、严格执行。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法律,对于学校治理已经建构起了系统、全面的规则体系,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了基本的操作指引。如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教育行政法规之外,还有《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等相关规定,针对学校依法治校提出了具体的评价体系。此外,针对中小学生管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针对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再如,针对当前棘手的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解决机制,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规定,为学校处置安全事故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相关政策法律,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学习、领会和落实,抓住这些政策法律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打通政策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完善学校制度体系

  学校章程是学校内部的“宪法”。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完成了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如何得到实施、得到保障、取得实效,是下一阶段学校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首先,应当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制度体系的内容。例如,在近年来颁布的教育规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都提出要制定校规校纪。笔者在基层学校调研发现,有的学校暂未制定校规校纪,还有的学校校规校纪内容不完善、缺乏对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惩戒规定,甚至出现了一些“奇葩校规”,如课间不能出教室、上课时间禁止上厕所等。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学校的依法管理,还容易侵害学生的相关权益,进而形成舆情。其次,还应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制度的程序性规定和救济性规定,即具体制度执行的结构、权限、程序和异议的解决机制。例如,学校如果给予严重违纪的学生纪律处分,需要履行哪些必要的程序;如果学生和监护人对于学校的教育惩戒持有异议,可以采取哪些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等。

  推进学校多元治理

  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元治理既是必然的发展方向,也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近几年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都是完善学校治理机构、促进学校多元治理、保证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措施。在多元治理当中,首先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在具体实施中,首先,要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确保学校的议事决策制度顺利运行。其次,要注重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的作用。学校应当充分重视这些组织机构的作用,发挥其参与功能、议事功能、建议功能、监督功能,多元共议、多元共治,凝聚共识,消除隔阂,最终达到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顽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再次,学校还要积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周边社区和相关单位、机构的支持。例如学校可以充分调动学校法治副校长、社区志愿者等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学校内部规则制定、上下学秩序维护、学生教育、学校矛盾调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营造学校法治环境

  学校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机构,需要为国家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治素养的培养,首先需要依托“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育以及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例如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校会、班会、竞赛、演讲、讲座,让学生了解掌握日常生活中常见法律常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次,法治素养的养成还要依托学校育人环境。即学生学习、生活的学校、班级是否充满着一种崇尚法治、尊重规则、平等有序的法治氛围。学校需要建构一种充满平等、尊重、民主、参与等法治精神的文化环境。例如,一些中小学充分发挥少代会、学代会的作用,鼓励学生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支持学生为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再次是培养学生尊重规则的意识,这要求学校和教师在学生管理中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注意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班级的教育教学当中,不是简单培养“听话”的学生,而是应当培养“守规则”、有“规则意识”的学生。而且学生遵守的规则,又是他们积极参与制定、修改的规则。这样的学校文化环境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真正具有法治的精神和法治的意识,真正适应依法治国宏观战略的需要。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5年08月16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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