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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如何转型

发布时间:2026-06-24 作者:陈清森 来源:中国教育报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大学生作为“数字原生代”,其学习生活场景与网络空间高度绑定。然而,受限于社会阅历不足与法治意识薄弱,大学生群体往往成为电信诈骗、AI诈骗、网络侵权等违法活动的高风险人群,部分学生甚至因对行为边界认知模糊,触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诽谤”等法律红线。在此背景下,高校传统法治教育在内容供给、形式体验与效能评估方面的结构性短板日益凸显,亟须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推动模式创新,实现从被动灌输向沉浸体认、从知识传授向素养生成的系统性转变。

  高校法治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时代应答

  高校法治教育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将青少年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要求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精准普法。在建设数字中国、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高校法治教育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是培育大学生数字法治素养,引导学生明确网络行为边界,形成风险识别、证据保全、依法维权的完备能力,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二是以教育创新助推依法治网,为社会输送具备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高素质公民。《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4年)》指出,需聚焦重点普法主题,创新应用网络技术,强化网络法治宣传引导作用。这既是对国家战略的响应,也是高校提升自身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从知识传授到法治素养生成的范式重构

  相较于传统模式,数字时代的高校法治教育需向以下三个方向转变。其一,内容精准化。教育内容需从一般性法律知识传授,转向紧密对接网络侵权、数据安全、算法歧视、AI深度伪造等新型法律问题,实现“学生面临何种风险,教育就提供何种指引”的精准供给。其二,体验沉浸化。突破单向灌输模式,运用VR/AR等交互式新媒体构造沉浸式场景,使学生在虚拟法庭、风险模拟等情境中亲身参与,推动从“知法”到“用法”的深度转化。其三,评价科学化。改变以讲座场次、材料发放册数为主的表面化评价方式,建立覆盖法治认知、法治意识、法治行为的全过程效能评估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上述三个方向有机统一,构成“内容—体验—评价”全闭环体系,推动法治教育从模糊说教转向系统建构。

  高校法治教育协同驱动的实践路径

  一是优化内容供给,实现精准对接。围绕大学生高频网络法律风险,构建“基础法律知识+网络专项法治+实践应用指导”的三层内容体系:基础层面聚焦民法典、刑法中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保护及诈骗、诽谤等相关条款;专项层面重点解读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覆盖网络“开盒”、AI深度伪造、信息倒卖等热点问题;应用层面提供风险识别、证据固定、依法维权的实操方法,例如针对AI诈骗,详细说明语音识别验证、聊天记录固定及报警起诉流程等。内容呈现需适配数字载体特性:短视频采用1—3分钟“案例+解读+提示”的轻量化脚本,提升学生接受度;利用VR/AR技术设计虚拟法庭、网络侵权模拟等场景化内容,“沉浸式”体验庭审的过程,感受法律威严。同时融入校园真实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内容的现实感与警示力。

  二是构建立体体验,激活主体参与。短视频端,搭建高校官方账号,系统开设“法治微课堂”,通过知识问答、案例讨论、法治话题征集等形式促进互动;举办法治短视频创作大赛,鼓励学生自编自演,以创作推动学习;邀请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网警开展直播答疑,实时回应学生困惑。人工智能端,可联合技术企业建设法治教育虚拟空间,设置虚拟法庭、风险模拟室、虚拟律所等教学场景。学生在虚拟法庭中可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对网络侵权、电信诈骗等案件的庭审流程进行模拟。在风险模拟室中,学生通过情景选择,体验不同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在虚拟律所中,学生可完成法律咨询与维权流程的推演。如清华大学推出的“数字法治创新工坊”,通过区块链技术对著作权登记流程进行模拟。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与偏好,实现法治内容与虚拟场景的精准推送,提升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又如,浙江大学的“网络安全大脑”实现24小时动态监测,线上沉浸体验与线下实践应用需有机衔接,将虚拟庭审体验与线下法院观摩结合,形成“线上模拟+线下实操”的完整学习链条。

  三是建强师资队伍,夯实技术支持。破解师资与技术短板是模式创新落地的关键。实施“法治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计划”,将网络法治实务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引入网信办、公安网警、互联网法院法官等实务专家担任兼职导师,组建“法学教师+实务专家+技术导师”的跨学科教学团队。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建设短视频制播中心,降低技术应用门槛,支持教师协同开发法治教育数字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区域共享型高校法治教育虚拟实训中心,辐射带动周边院校共同发展。

  四是完善效能评估,形成闭环优化。建立以法治素养提升为核心的多元评估机制。在评估指标方面,从参与人数转向法治认知提升度、风险识别正确率、维权行为采用率等深度学习指标。在评估方法方面,可综合运用学生自评、情景测验、平台行为数据追踪与第三方评价,覆盖教育前、中、后全过程。还可以利用线上平台和校园APP记录学生决策行为,分析其法治素养变化,为内容迭代和教学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可定期发布高校数字法治教育效能报告,将评估结果纳入院系和教师考核,实现“监测—反馈—改进—提升”的正向循环。

  面对网络空间的新风险与新要求,高校必须立足提升大学生数字法治素养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握内容精准化、体验沉浸式、效能科学化的核心特征,系统运用短视频、VR/AR等数字载体和技术,推进内容体系、体验模式、师资建设与评估机制的全方位创新,为大学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负责任、懂规则、善维权的时代新人。

  (作者系扬州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生,苏州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中国教育报》2026年06月24日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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