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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生”——

陈海仪代表:帮助400名失足少年重返学校,被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表扬!

发布时间:2020-05-27 作者:焦以璇 柴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广州中院陈海仪法官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生。”

这句话,出现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被报告点赞的女法官陈海仪,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她正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审议这份报告。

“非常荣幸能代表许许多多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少年司法人,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海仪难掩激动与兴奋。

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特殊领域,20年多来,在这个情、理、法碰撞最为激烈的领域,陈海仪用满满的正能量教育、感化失足少年。她审理的案件超过5000件,已帮助400余名失足未成年人返回学校,有些失足少年还在她的帮助下顺利考上了大学、成家立业,她也被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陈海仪注意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有一大段文字专门论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整段论述了防治校园性侵,“这充分说明最高法和最高检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心和重视,下了很大功夫。”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提到,加强对无人抚养儿童的保护,贵州等地的法院专门制定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文件,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处置,审结相关案件4192件。会同教育部等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依法惩治涉及“校闹”的犯罪。

“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让目前正担任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陈海仪印象深刻。在她看来,法治副校长的设立有助于推动依法治校的落实,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参与校园规章制度的设立、开设校园安全讲座、及时处理校园安全隐患等,做好智囊和参谋。”陈海仪认为,在今后的学校法治建设过程中,法治副校长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完善制度设计,明确法治副校长的责权利,进一步融入学校的决策过程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被性侵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何龙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绝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多种手段,加大力度,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坚决捍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海仪说。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检报告指出,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决不纵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诉的,依法送交收容教养或专门学校从严矫治。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诉的未成年人,是陈海仪一直以来的牵挂。她建议,建立少年司法矫教替代制度,作为“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的监督及补充。矫教机构可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职能有机合并,赋予司法矫教与社区矫正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矫教方式上,可参照社区矫正法予以实施。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焦以璇 柴葳 5月27日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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