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与深度融通,为学生搭建多样化成才的“立交桥”,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议题。发展综合高中、促进职普融通已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指出要“办好综合高中”。在此背景下,浙江省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新模式,尝试为破解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困局提供一份有价值的“浙江答卷”。
一、综合高中的困境溯源与价值重塑
(一)职普融通的主要障碍
长期以来,我国的职普融通之路面临诸多现实困境。早期试点因资源投入不足、课程定位模糊、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致使“通而不畅、融而不深”成为常态。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体制机制之缚,长期固化的普职分立管理模式,以及与之配套的学籍、考试、投入等制度,构成了互通共享的根本性障碍;其二,课程融合之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目标、内容上的固有差异,使得课程的有机整合成为一大挑战;其三,核心资源之困,高质量实训设备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短缺,始终是制约融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瓶颈;其四,社会观念之囿,“重普轻职”的传统认知无形中影响了综合高中的生源质量与社会生态。
(二)综合高中的重新定位
综合高中融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特质的办学模式,在破解职普融通困局、推动高中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价值。
其一,核心价值在于促进教育公平,赋能学生多样化成长。综合高中通过提供更为弹性的课程组合与多元的发展路径,有效缓解普职过早分流带来的压力,给予学生宝贵的“二次选择”与“试错”机会。这不仅拓宽了个性化发展的空间,更是对教育公平理念的积极回应。
其二,关键价值在于优化人才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综合高中旨在培养兼具扎实文化基础与实用职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这种人才培养目标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结构多元化的需求高度契合。
其三,深远价值在于推动高中教育体系的现代化转型。综合高中对于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普职二元对立格局,构建更加灵活、开放、融通的高中阶段教育新生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综合高中试点的战略考量:破解职普融通难题的顶层设计
浙江省的综合高中试点力求对接国家战略,直面现实发展需求,破解当前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难题。
(一)聚焦核心矛盾:破解中考普职分流焦虑
高中阶段学生过早普职分流引发的“中考焦虑”,成为影响基础教育生态的一大堵点。要解开这个结,关键在于能否让学生自愿、多元地选择成长之路。浙江综合高中试点尝试延缓高中阶段普职分流,构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为学生打造一个“缓冲带”与“立交桥”—让他们在高中这个关键时期能有机会在充分了解自身潜能和兴趣的基础上,理性进行二次选择。
(二)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普职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浙江综合高中试点的核心驱动力在于通过体制机制革新打破传统普职教育之间的壁垒,为两者协调发展铺就一条长远之路。这种创新不仅体现在招生方式、学籍管理、课程设计、评价体系等具体操作环节的调整上,更体现在育人理念的转变上。综合高中要“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核心目标是探索并建立一种全新的教育机制—这种机制既要充分响应学生多样化发展诉求,也要切实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和双向赋能。
(三)聚焦普职结构调整:重新配置高中资源
面对省内一些地方普高学位相对紧张、中职资源又显富余的结构性问题,综合高中被寄予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加优质普通教育机会的现实期望。通过转设、整合、举办综合高中等途径,可以把部分生源不足的中职学校资源转化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
三、综合高中试点的制度创新:破解职普融通难题的关键举措
(一)办学定位的革新:从“分流”到“融通”,搭建多样化成才“立交桥”
制度创新首要体现在对学校办学定位的革新上,其核心理念是明确综合高中“淡化普职分流、强化职普融通”的办学方向。这意味着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生分流通道,而是转变为一个致力于为学生搭建多样化成才“立交桥”的平台,学生可在此自主选择未来的职业或学术方向。
综合高中学校独立设置且具备独立招生资格。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清晰界定了综合高中作为一种新型、独立办学类型的地位。它不同于以往在普通高中附设职业班或在中职学校附设普通班(升学班),从根本上改变了“普职融通班”的边缘尴尬状态,从而为普职教育资源的真正整合与课程的有机融合提供稳固的保障。
(二)育人模式的融合: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并重的课程与评价体系
“融合育人”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课程体系的重构和学生评价标准的重设上。
课程结构设计上,综合高中课程体系涵盖普通高中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原则上第一学年以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在学分结构上,一方面突出文化学科素养,将部分普高课程纳入必修,设定不少于30学分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职业技能培养,将相应的职业类课程纳入必修,设置不少于14学分,专业类课程选修至少12学分。这种设计确保了所有综合高中的学生都能接受一定量的职业启蒙教育和基础职业技能训练。
标准设定上,体现了“兜底”与“弹性”的结合。毕业的刚性条件是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此举为保障毕业生具备应有的文化学科核心素养设定了明确底线。而其余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则由学生依据个人发展方向和未来升学路径自主确定(也可以不选)。这样的安排,既确保了“融合育人”的培养质量,也充分体现出对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的尊重。
(三)发展路径的自主选择:贯穿全程的多样化与个性化支持
另一项制度创新在于赋予学生贯穿高中全过程的自主选择权。
学籍管理上,综合高中的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体系,注册普高学籍。学生在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毕业时,将获颁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证书,为学生后续的自主选择和长远发展奠定更为公平的基石。
课程选择上,综合高中的第一学年通常以普通高中的基础课程为主。但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学生便可依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及初步的学业或职业设想,自主选择后续的课程模块与发展侧重。为有效支持学生的自主选择,综合高中普遍推行分层分类走班教学模式,并辅以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课程供给与学生需求的精准匹配,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即“一生一课表”。
学分认定上,综合高中学分获取途径呈现出多样性:除校内常规课程学习外,学生参与社会机构或行业企业组织的培训,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考评中取得的资格证书等成果,通常均可申请学分认定。此外,诸如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劳动实践、岗位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参与经历及其过程性材料,亦可按规定认定为相应学分。
升学通道上,综合高中的毕业生可依据个人意愿及相应的成绩条件,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招生或职教单独考试招生。这种“双通道”的升学设计,不仅彻底打破以往普职分流后升学路径相对固化的局面,更关键的是,它赋予每位学生依据自身优势和未来规划选择的自由。(浙江省教育厅)
《人民教育》2025年第11期,原标题为《破解职普融通难题:综合高中试点的制度创新与战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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