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葛仁鑫)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计划在2030年前对四川86所高等职业学校完成一轮全面评估。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办学条件监测办法、教学工作评估方案、2025—2030年评估工作规划4个部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推动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和提升,促进教育教学深化改革。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主体为四川省教育厅。评价对象为四川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具备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资质的其他类型办学机构原则上应纳入评估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包括办学条件监测和教学工作评估两部分。办学条件监测依托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开展,监测指标由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和46个监测点组成,包含校园建设、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保障四个方面,监测结果作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方面和后续整改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评估聚焦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和创新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要素、16个二级要素和30个观测点组成,涉及教育教学全过程,旨在深化教学改革,增强专业(群)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适配性,提升办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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