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不仅是家庭与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必须协同发力的重要治理课题
■面对隐蔽性更强的网络安全风险,必须坚持正向引导与严格管控双向发力,构建学校、家庭、平台三方共治的防护体系
对于广大青少年而言,假期是卸下学业压力、放松身心、探索生活的美好时光,但脱离校园常态化监管、户外活动增多、居家时间延长,也让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增加。假期交通出行、溺水遇险、网络侵害等多重风险交织叠加,威胁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道路交通隐患,是暑期青少年安全的一个显性风险。据媒体报道,多地街头出现令人忧心的一幕,一些明显未满16岁的青少年驾驶着电动车,或单人飞驰,或多人挤坐一辆,在车流中肆意穿行、抢道。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应急处置能力薄弱,骑行电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与交通风险相伴而生的,是常年高发的溺水安全隐患。高温天气下青少年亲水意愿强烈,部分孩子无视危险,私自结伴前往江河、池塘、水库等无防护野外水域戏水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态势,严重威胁青少年生命安全。
相较于直观可见的传统安全风险,各类新型、隐蔽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已然成为暑期青少年安全治理的新难点、新挑战。假期居家期间,青少年自由支配时间充足,上网时长大幅增加,网络成为青少年日常休闲、获取信息、社交娱乐的重要渠道。但复杂纷繁的网络环境良莠不齐,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侵害层出不穷,网络诈骗、网络沉迷、不良信息侵蚀、网络欺凌等问题频发,严重侵蚀青少年身心健康、扭曲价值观念。
暑期青少年安全问题频发,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监管缺位、责任悬空、认知偏差、市场失范等多重问题叠加的结果。守护青少年假期安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不仅是家庭与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必须协同发力的重要治理课题。
以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为例,这一乱象屡禁不止的症结,在于“车辆易得”与“多方默许”双重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和安全红线。但在现实中,青少年能够轻易获得电动车。线上平台对未成年人身份核查流于形式,线下租赁点利用假证、熟人关系违规租售,更有非法改装服务为车辆“解锁提速”,形成了一条畅通无阻的灰色供给链。而部分家长存在“早开早练”的误区,将交通法规的严肃底线视为可提前突破的“技能训练”。
治理这一问题,也就要求从源头与路面两端同步发力。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应强化联动,开展电动车销售与维修门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违规售车、租车及非法改装行为,坚决切断违法车辆的供给链。家长也要走出认知误区,摒弃“早开早练”的错误想法,不为青少年的冒险行为亮“绿灯”。
再如防溺水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就提出要推动加强水域管理,充分利用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落实辖区水域管理责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摸排整治,加大对网红打卡地和重点危险水域的动态巡查管控,及时劝阻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这也是对社会多方主体协同作战的一个考验。
面对隐蔽性更强的网络安全风险,则必须坚持正向引导与严格管控双向发力,构建学校、家庭、平台三方共治的防护体系。学校要持续做好假期安全衔接工作,通过线上安全课堂、主题宣讲、班级群科普等多种形式,常态化普及网络安全、反诈防骗知识,引导青少年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的安全准则,自觉远离网络诈骗、不良信息与网络欺凌,树立健康上网理念。
安全是成长的基石,平安是假期的底色。守护青少年暑期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方主体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凝心聚力、协同发力,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全维度开展安全教育、全覆盖落实安全管控,织密织牢暑期青少年安全防护网,让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快乐的美好假期。
《中国教育报》2026年07月13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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