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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教育均衡如何深化

发布时间:2019-05-07 作者:潘希武 来源:中国教师报

在现阶段,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和均衡发展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优质发展不是从人才培养方式进行变革,而是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判标准,并试图以这样的发展引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均衡发展要满足教育公平的追求,但往往是在现有标准和水平下的教育追赶,没有新的突破。在我看来,义务教育现代化应当建立以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为核心的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模式。

对教育均衡需要有新认识。从办学实践看,教育均衡的判断标准首先是基础设备设施、投入等条件的均衡;其次是师资和教育教学标准水平的均衡;再次是教育质量产出或结果的均衡。从教学标准水平看,前两个条件既存在不均衡现象,也存在改进的可能。问题出在第三个标准上,教育产出均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为既定的办学条件、教学标准与学生发展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前两个条件的均衡无法表明教育产出一定均衡。尤其是以升学率作为教育发展好与坏的评判标准,在升学存在竞争的条件下,教育就会出现不均衡问题。

如果说教育产出或结果的均衡存在可能的话,那么必须重新建立新的质量评估标准。要建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的标准,而不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作为标准。而且,新的质量评估标准也不能是统一的学生发展标准,而是适应不同学生成长需要的教育标准。

但条件的均衡与区域教育均衡密切相关。区域整体发展水平高,教育均衡水平也会相应提高。比如深圳市各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教育发展水平也相应存在差异;随着特区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教育均衡水平越来越高。尽管如此,办学设备设施、投入等基本条件、师资水平及其相应的教学标准水平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有所改进。

同时,办学条件、教学标准水平在公办、民办学校间也存在巨大差异。这在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需求而大量举办民办教育的地区尤为明显。但因为公办、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不同,必须通过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及其相应的扶持政策,包括加大投入改进办学设备设施、师资条件,才能从根本上逐渐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逐步缩小公办、民办学校之间的差距。

基于义务教育均衡的内涵分析和发展定位,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改善区域学校办学条件。主要包括采取专项的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区域薄弱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和民办学校质量提升工程,以及建立区域统一实施公办、民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统一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等。

二是改善师资条件。一方面是加大人才引进、教师培训力度。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局部差异的情况下,制定专门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或制定相关的教师流动机制,以改进教育薄弱地方的师资水平。另一方面是实施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的集团化办学,通过集团化办学改变和提升薄弱学校的领导力、课程开发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加大课程改革力度。课程是学校的重要载体,抓住了课程就抓住了办学质量。围绕国家课程的创造性实施,开发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是学校快速发展的重要路径。推进教育均衡,必须实施必要的课程建设项目,整体带动区域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以课程引领学校整体发展。

四是建立配套的招生支持和新的质量评估标准,即采取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比如,深圳从2011年起开展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分配比例。同时,构建义务教育学校新的办学质量评估标准,改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估标准而导致的教育不均衡现象,构建适合学生发展的评估标准体系。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教师报》2019年05月08日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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