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指出,要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完善校园安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教育督导实践,以“小切口”优化教育治理的区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典型案例、研讨座谈等方式,形成“问题收集—性质判断—协助解决—类案治理”闭环式治理模式。同时,南岸区聚焦食品安全、家校冲突等关键问题,以项目制驱动“枫桥经验”教育督导试点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南岸区建立了“1+8”“枫”彩南岸平台。“1”是在区法院设立“枫”彩南岸教育督导工作站和教育纠纷调解室,由区法院对涉教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先调先议。将“调解纠纷+法治教育”相结合,向学校关键少数、全体师生开展普法宣传。“8”是在督学责任区驻地学校设立8个“枫”彩南岸教育督导工作站,统筹政校家社力量参与。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3支队伍。工作站由督学队伍、社群队伍和专业队伍等组成。其中督学队伍统筹负责全区学校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社群队伍主要承担学校矛盾纠纷问题的具体化解工作,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处理学校矛盾纠纷中的法律专业问题及法治教育等工作。每个工作站按学校体量、纠纷诉求等从中选配人员,确保每个工作站具有解决问题的校内外力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枫桥式”工作体系。
南岸区还建立了“大事多方联动解决、小事自我督导解决、难事督导协调解决”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划定事项类型。“大事”即基本教育公务服务,主要为政府管理事项下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方面的矛盾问题。“小事”即学校内部事务,主要为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难事”即专业法律事务,涉及师生权益保护、校园欺凌、家校矛盾等教育督导工作站难以解决的问题。共建共治推进解决机制。“大事”通过教育督导工作站提交政府职能部门解决。“小事”通过学校内部自我督导进行民主协商,争取内部消化。“难事”通过与区法院建立教育纠纷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司法援助等个性化专业服务。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做到“大事”部门办、“小事”学校办、“难事”专业办,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南岸区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了的“四在”工作机制,用法治思维化解了校园安全风险。
(作者朱静萍、王永强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胡印富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
《中国教育报》2025年07月09日 第04版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