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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新形势下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
2010-04-06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人民教育

  教育部副部长、总督学  陈小娅

  新形势下推进素质教育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一、深刻认识我国基础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我们认真分析基础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根据当前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提出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实现了大变革、大发展、大跨越。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完成的普及义务教育历程,成为新时期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最大亮点,为培养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方面人才奠定了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2000年的基本普及到2007年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的全面普及为标志,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和普及水平达到新的高度,2008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比2000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保持平稳发展,人民群众接受高中教育需求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200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4%,比2000年提高了31.2个百分点。幼儿教育走出低谷,办园规模不断扩大,普及水平得到提高,2008年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7.3%,比2000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速增长,2008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已达1640所,在校学生达到41.7万多人,比2000年增加4万人。

  在发展过程中,我们探索并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之下。坚持教育公平,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差别,采取了一系列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的重大措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坚持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引向教育教学领域。依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建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方向性要求,使得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站在了一个新起点上,在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之后,正在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在新的形势下,基础教育使命崇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党和国家对基础教育的要求更高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的高度,明确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把教育作为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途径,作为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把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这些年我国在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公平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但从总体上讲教育还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教育体制亟待改革,教育水平亟待提高,教育投入亟待增加。这一个“不适应”和三个“亟待”,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创新型国家战略对基础教育的要求更高了。发展靠创新,创新靠人才,人才靠教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创新型国家需要创新人才去建设,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人才尤为重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使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水平更适应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尤为紧迫。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要求更高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这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重视子女教育的历史文化传统,人民群众希望获得更加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创造幸福生活;希望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让子女成人成才;希望有更加灵活多样的受教育途径,拓宽发展的道路,获得更多成才的机会;希望通过教育获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精神境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和谐社会建设对基础教育的要求更高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公平尤其是起点公平首先反映在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让每一个孩子能依法平等地接受教育,接受合格教育,进而接受良好教育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尤其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农民工子女流动和留守问题、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寄宿制学校管理问题以及新时期学生身心发展出现的新问题等诸多新情况、新挑战,直接关系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教育提高质量和内涵发展相对于规模和外延发展过程更长、更艰苦。

  从农村义务教育看,虽然实现了全面普及,但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在中西部农村地区总体上仍然只是低水平的普及,农村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仍需提高,按照城乡统筹、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教育发展水平与教育质量整体上仍不能满足需求,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依然任重道远。

  从高中阶段教育看,虽然发展水平及质量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东部大中城市已基本普及,但中西部农村地区仍然落后,缺乏足够的政府及社会支持系统。虽然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但引导社会和群众作出理性选择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还不具备。高中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也还需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还需要有新的政策跟进。

  从学前教育看,管理体制、发展机制、宏观规划尚需要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模式、教育水平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城乡不同需求。特别是城市办园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高价”幼儿园和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两种完全不同的矛盾并存。学前教育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短板”。

  从“热点”、“难点”问题看,实现了“人人有学上”,保障了教育最基本的公平以后,“人人上好学”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择校”、农村“流动”凸显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不足和不平衡。在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国家财政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仍然不足和经费来源不规范的问题凸显。

  基础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要进一步体现公益性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现代化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人力资源强国服务,推进素质教育。概括起来就是要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由规模发展转向质量发展。这是基础教育的责任和使命所在。而前提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都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按照教育规律办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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