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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县学校标准化建设路径探
2010-04-25  2010年04月25日  来源:人民教育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筹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是现有教育投入机制对县级财政依赖性太大。农村基础教育所需资金交由县级政府负责筹措与分配,使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取决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经济状况好的县,财力雄厚,能充分保障各项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而经济状况差的县,根本没有实力来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需要。

  二是现行分级负担机制还不尽科学完善。现行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但像临朐这样的县,处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县”的尴尬位置,上级的许多扶持政策享受不到。即便有些政策能争取到,但县级承担的仍是“大头”。

  三是县级办学责任与财政能力严重失衡。“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调整了县级财政与乡级财政的关系。对县级财政来说,收入总量影响不大,却将原来由乡级财政承担的教育支出任务全部担负起来,从而加剧了县级教育经费供求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讲,将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主要放到县级政府,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建设经费短缺的问题。

四、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路径建议。

  一是明晰分级投入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以中央为主的投入机制。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投入主体的差异性,采取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经济发达地区,县级财政充裕,应当实行完全意义上的“以县为主”投入机制;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多为“吃饭财政”,投入问题要“以省为主”来解决;西部各省(区)和中部的农业大省,县级财力相对困难,教育投入应以“中央和省(区)”为主。从长远看,既然义务教育是最大的公益事业,有理由建议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以县为主”向“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教育投入中央地方共担”过渡,最终实行义务教育“国家承担、地方辅助”的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二是科学测定办学成本,形成合理的转移支付额度确定机制。科学测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培养成本,依据学生数核算一个县的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在此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逐县核实财力,提出财政支出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最低比例,县级政府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起能够承担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分项承担的原则,由中央、省(区)、市级政府给予足够的转移支付,切实解决“教育经费需要多少,县级财政能给多少,上级财政能补多少(转移支付)”的问题。

  三是明确各级责任,积极建立学校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实施“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之后,镇村两级投入的积极性下降,县一级受财力限制,独立担当这一责任主体面临很大困难,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单靠县级财政无法独立完成。建议今后新建的投资较大的学校,实行县级申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根据投资数额明确规定省(区)、市、县承担的比例。同时,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镇村财力的不断增加,通过采取考核激励等措施,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镇村两级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逐步形成“县级主要投资办县属学校,镇级主要投资办初中、村级主要投资办小学和幼儿园”的发展模式,以有效破解学校建设投入不足的难题。

  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形成多种形式的市场投入机制。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地方和学校充分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市场化运作,通过土地置换、联合开发、施工单位带资开发等方式,灵活筹资办学。对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和资产,采取拍卖、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置,将资金全部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时,通过用捐赠单位或捐赠人命名建筑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学。

   (山东省临朐县县长 肖明胜)(原载《人民教育》2010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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