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人民教育杂志  
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 正文
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若干问题
2009-09-25  2009年09月25日  来源:人民教育

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若干问题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答本刊记者问

  最近,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日前《人民教育》杂志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

  答:《规范》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去年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广大教师提出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四点殷切希望。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师德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今年9月8日,教育部周济部长在学习贯彻《规范》座谈会上指出,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的伟大使命。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的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此次修订颁发《规范》,在推进师德针对性和规范化方面作出了新的努力。

  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和支持。此次修订颁发《规范》,我们充分拓展渠道,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参与热情,充分汇集全社会的智慧力量,创造了一个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广泛参与师德建设的格局,必将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发挥重要的作用。

  问:请问《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规范》修订的过程?

  答: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规范》提出的要求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规范》修订工作从2004年开始。为了保证《规范》修订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教育部与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组织力量,在原《规范》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范》修订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组织专家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6月25日到7月底,通过报纸和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让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共同完善。从反馈意见看,在“总体评价”一栏中,选择“非常合理”、“合理”和“基本合理”的比例占到95.9%,其中选择“非常合理”的比例达54.4%。对各条的评价,选择“非常合理”、“合理”和“基本合理”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其中认为“非常合理”的比例均超过半数。可以看出,《规范》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较高程度的认同。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范》又做了认真修改,于9月1日正式颁布。

  问:请介绍一下《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第一条是“爱国守法”。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字体:】【打印】【发表评论】【推荐{ 编辑:程荣}
2010高考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