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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若干问题
2009-09-25  2009年09月25日  来源:人民教育

  第二条是“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第三条是“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第四条是“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是“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第六条是“终身学习”。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问: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答:《规范》的基本内容是在继承优秀师德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业特定的责任与义务做出的,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教师法》在教师义务有关条款中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职责和义务的应有之义。对此,世界各国也有类似规定。但“保护学生安全”也并非意味着教师承担无限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具体界定。

  《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性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规定性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教师对此表示赞成。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问:当前,如何贯彻落实《规范》?

  答:颁布新《规范》,对于促进师德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范》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规范》工作。

  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规范》。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要改进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时代感和实效性,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使广大教师对新《规范》积极认同,入耳、入脑、入心。要将《规范》的学习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二要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媒体尤其是教育媒体,要结合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广泛深入宣传新《规范》颁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声势,努力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要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办法。各地政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贯彻实施新《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贯彻《规范》与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相结合。要采取切实措施,把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查内容。

  问: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什么问题?

  答:一是要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加强师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在把师德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同时,需要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要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师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规范》也需要多方整体参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社会有效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把贯彻落实《规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亲自抓,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等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积极推进师德建设。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弘扬先进典型,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三是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贯彻落实《规范》要认真,须具体。要制定实实在在的实施办法,形成制度、完善机制。要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规范》作为师德建设的工作文件,尽管有较强的规范性、可操作性,但作为全国性文件还是比较宏观、提纲挈领的。各地要根据《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出既有具体目标、又有落实措施的贯彻意见;要注意引导学校通过制定和完善教师守则,把《规范》提出的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落实到教师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要总结推出先进典型,促进师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四要强调自律。学习贯彻《规范》重在实践,重在自律,重在行动。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良好的师德风尚内化为自觉行为。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原载《人民教育》2008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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